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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6-10-28 10:17:2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 篇1

林业站主要开展了森林防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森林防火

1、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专门成立了防火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森林防火预案》、《扑火队员管理制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其次,与各资管会及双坝村签订防火责任状,与所聘用护林员签订《护林管护合同》,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村、到人。

2、大力宣传、强化火源管理。

我们组织各护林员、资管会及所有成员深入各及林权边缘,采取张贴标语、开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制作永久性防火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同时,对辖区所有小学学生进行护林防火知识教育。在“元宵”、“清明”两节期间,组织全体职工及各资管会所有成员近300余人参与了森林防火集中封禁行动,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野外用火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极大地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3、拨出专项资金、成立防火应急队伍。每年防火期专门成立了一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扑火队队员10名。对扑火队员的管理采取每日集中待命、严格考勤制度。我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共拨出30万余元作为防火专项资金,准备了较为充足的扑火物质

4、严格对扑火队员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

首先,我们根据重点林区分布,将每年所聘用59名护林员分布在各重点山头地块进行巡护,并与之配备了防火服、喊话器、扑火工具等。在护林员的管理上,实行不定时、定点查岗,让护林员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在防火高发期,街道办还专门为护林员送中餐,让护林员安心守山。

5、落实值班制度、火情上报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期,专门制定了“森林防火值班表”,保证天天有人值班,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同时,建立健全火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上报。

林业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 篇2

20xx年xx月年即将结束,一月来在林业站领导及同仁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本月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月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政治思想及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20xx年,我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林业站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个人工作积极性,杜绝了个人纪律松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促使个人发扬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二、强化责任、成立机构。

尖山乡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以村委会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各村通过动员会、座谈会、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工作专班及时认真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并收集资料。

四、拟定方案、组织实施。

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林改方案,报乡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随后,按照方案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林权界线踏勘组,会同拥有踏勘地块使用权的村民,现场确认四至界线,色绘四至图,详细记载四至界线及相关地地理位置,相邻各户签字认可后进行林权登记,严格规范操作,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质量,不留隐患。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 篇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林业实践“”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区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土地总面积55.6万亩,林地面积33.3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24.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12万亩。我区有85个行政村(居),其中商品林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42个村,面积19.12万亩;面积在1000亩以下35个村,面积2.39万亩;因新建村权属不清或林地存在纠纷有8个村,面积是2.69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月份,洛江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87号),按照“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当好参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实行每个乡镇由一名局务会成员和一名林政股干部负责挂点,对所挂点乡镇的改革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适时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各乡镇把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出来,全力以赴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拨出专项经费。区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业务,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我局和各乡镇也相应配套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各级政府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区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林业的`法律法规较多,林权制度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办事。20xx年8月,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街道)镇长、分管副镇长、林业站长参加的动员和业务会,比较系统地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我局还组织林政股全体干部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会,接着召集全区参加改革的业务人员培训会,各乡镇也相应举办村镇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如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予改革积极性。

(三)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改革主要任务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不包括生态公益林)的村列为改革村,我区85个行政村中,有改革任务的村有42个,应改面积为191217亩,今年初已完成省定试点村(罗溪镇三村村)一个,改革面积3013亩。我们对应改革村逐个进行调查摸底,把村级组织健全、干部能力较好、村资源和权属状况比较清楚、山土壤质量较好的20个村作为20xx年改革村,应改革面积为59347亩。20xx—20xx年改革21个村,应改面积为128857亩。

(四)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意把握二个原则: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从全区已改革村的情况看,主要采用了以下5种模式:1、自留山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8.69%。2、承包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2.88%。3、租赁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30.06%。4、股份合作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5.92%。5、乡村集体统一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22.45%。从资金投入方面看,立地条件较好的村,主要采取租赁经营,社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和中草药,林业经济效益较好,引起广泛关注,农民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现实情况看,这种模式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五)依法办事,于法周全。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政策,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大多数群众对改革是支持的,尚未发生群众上访。

三、初步成效

1、全区21个改革村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签订承包合同598份,落实改革面积61525亩,占应改任务的98.6%;完成4个改革村林权发证登记。

2、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改革,明晰集体林权关系,承包者对林地倍加珍惜,加强巡山护林,有效地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3、吸引社会投资,带动了林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了综合效益。如马甲镇的溪北村,吸引台商投资,承包开发林地1500亩,又如,河市镇的胶南、溪井两个村,由专业户承包3872亩,拟种植速生丰产林。通过改革,落实林权,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从而初步形成了营林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四、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

经过一年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更是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总结我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这项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加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主客观条件局限,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难度较大,影响改革进度;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中幼林、立地条件差的林地落实难。

3、由于“谁造谁有”的林地林木和自留山分散、面积少,林权登记换(发)证难度较大。

4、群众只顾眼前利益,承包经营山地积极性不高。

5、权属纠纷较多,其中新建村4个与原村集体未分割的林地有2.69万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8.07%;乡村集体与罗溪国有林场纠纷1万亩,占3%。

6、在改革中,许多林农对林木采伐和采伐限额指标意见较大,认为发展林业生产制约因素太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发展林业积极性不高。

7、20xx年我区基本完成相对较易的改革村,20xx年的改革任务繁重,存在的一些急需处理的新问题,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任重道远。

为了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区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改革力度,计划在20xx年前完成全区80%以上应改行政村的改革,力争提前完成全区改革任务。

2、对20xx年改革村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跟踪、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3、对改革村进行全面确权发证,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改革的成果。

4、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协助所在地政府对新建村的林地林木权属问题进行处理,扩大改革面,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林区的社会稳定。

总之,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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