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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宣传工作总结(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6-11-03 08:41:11

金融宣传工作总结 篇1

为持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要求,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于20__年9月组织辖内所有网点,全面启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金融服务理念。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为保证活动高质高效的开展,长沙分行第一时间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分行行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零售金融总部、运营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办公室下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制定活动方案,统筹资源,积极动员,聚焦重点人群,构建“线上+线下”的金融知识宣传全网格,积极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立足厅堂,强化氛围

全行统一部署,46家网点紧扣活动主题和内容,对营业厅进行了精心布置。活动期间,在所有网点电子屏同步播放宣传主题和活动内容,醒目位置摆放门型展架海报,设立专门的金融知识教育区,组织营业厅所有工作人员向到访的客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金融知识。在客户等候区开展“金融知识小课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案例,向客户普及各类常见的金融知识,介绍金融诈骗的常见手段、典型案例及预防措施。

三、线上同步,扩大力度

活动期间,除了守好网点厅堂阵地宣传外,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充分发挥我行线上渠道优势,通过分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上的网点线上店等平台发布多篇金融知识宣传图文,组织全行员工邀请客户关注我行金融知识普及的微信视频号“招小宝”,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同时,为拓宽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渠道和受众群体,在9月的每场日常直播中,加入金融知识宣传的模块,形成了浓厚的线上宣传氛围,覆盖更加广泛。

金融宣传工作总结 篇2

按照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20__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镇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部署,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镇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8日组织召开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活动,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二、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组织信用社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通过led显示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向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解答客户的疑问,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了解了我镇投诉受理渠道,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品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群众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金融业信息安全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镇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四、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镇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广大干群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镇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金融宣传工作总结 篇3

为提升公众金融素养,促进国民金融健康,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涵养良好金融生态,20__年9月,农发行毕节市分行组织辖内分支机构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宣传活动。

在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的同时,该行采取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营业厅广告机及电视机、营业厅常态化宣传栏、微信朋友圈、工作群、向客户发送短信息等多样化的线上宣传和阵地宣传方式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反洗钱、反有组织犯罪等基础金融知识和金融防范技能。

该行及辖内分支机构本次宣传活动共张贴海报7张;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活动系统口号30余条;营业厅广告机及电视机循环播放400余次,设置营业厅常态化宣传栏7个,利用微信朋友圈、工作群等方式转发760余次;7个营业机构向客户发送宣传短信876条。

通过近期一系列的宣传,进一步加深群众对银行金融知识的了解,提升了社会公众和金融消费者金融安全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了金融消费者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让人民群众更好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也充分展现农发行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体现出了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活动效果。

金融宣传工作总结 篇4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行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

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 以人为本 优质服务 诚信文明 安全消费 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东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

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

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

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

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进海安中大街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港闸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

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启东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如皋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皋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人民路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青年路支行南通节制闸、虹桥、任港路、行政中心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

3月15日,如东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如东县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南通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海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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