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党组织: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也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得民心者得天下”,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多年来,始终紧紧地依靠群众、扎根群众、服务群众,以对人民的无限忠诚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群众永远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活力所在。因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群众路线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作为一名普通的年轻党员干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实践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过程中,更要坚定的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群众路线贯穿在工作之中,始终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相连,紧紧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创造性,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在服务群众方面,地方立法工作具有范围广、对象多、空间大、管长远的特点。每一个立法项目都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个领域,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发挥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联系政府与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因此,作为一名地方立法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四川进程中,担负着的重要职责。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我有如下体会:
一、树立民本观念,坚持立法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常怀感激之心、敬畏之心,牢记党的宗旨,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试金石”。立法法明确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地方立法的目的,归根结底,必须要体现本行政区域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作为地方立法服务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立法为公、以民为本” 的立法理念,从事立法工作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切实维护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树立服务观念,找准立法和群众路线的契合点。地方立法是通过制度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权利的行使。在立法过程中,我们要实实在在地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要注意从立法的角度加以研究和考虑。要重视从代表立法议案、公民立法建议中选择立法项目及时列入当年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根本利益。
三、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群众是历史的实践者、创造者。立法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立法项目的确定、法律制度的安排、公民权利义务的设置到一些重要的法规草案的讨论,都要广泛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广泛汲取各方面的营养,一些重要的法规草案还要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充分听取并尊重和采纳人民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努力使我们制订的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完善专题调研制度和立法项目调研制度,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到人民群众中摸实情,集中群众智慧。这样不仅能使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维护和服务于人民的利益;同时又把立法过程变为普法教育过程,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使所制定的法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便于人民群众更好地掌握、遵守和执行。
总之,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反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党性意识,严于律己,为民务实清廉,弘扬优良作风,积极探索,积极认真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神圣立法服务任务。
汇报人:_zlunwen
XXXX年-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