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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社矫办通〔20xx〕2号),我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做如下报告:
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
鉴于20xx年部分人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xxx乡调整充实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立了以xxx乡长为组长,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和11个行政村干部及其中小学校长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机构。其中专职社区矫正1名、社区矫正协管员一名。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以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工作纪律、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杜绝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另根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数量按1:1的标准配置了15名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情况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32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7名(20xx年解除10名,其中包括2名特赦社区矫正服刑的未成年人),现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5名。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
制定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个别谈话记录、电话汇报、思想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级管理,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严管对象和普管对象。对严管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普管对象,要求其适时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期参加公益活动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七天内报司法所审批,七天以上报司法局审批。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纪律,至今未发生脱管、漏管、虚管个案,未有再犯罪现象。实现了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入矫到解矫都严格依据制度执行。
纵横交织,全方位监督管理
发挥乡、村两级纵向网络管理,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发挥多部门横向协调管理,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工作衔接,查漏补缺。加强与电信部门合作,运用高科技定位手机实现实时动态无死角监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xxx司法所
20xx年xx月xx日
敬爱的党组织:
xx年x月x日,我xx大学xx学院分团委发起组织了一次“烈士陵园扫墓”活动。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归来,感触颇深。
“清明时节雨纷纷”,清明在即,天气稍显阴沉,人们的心情也多了几分肃穆。早上七点的时候,同学们大多感到了集合地点,守纪律、有秩序的等车、上车。车行至xxxx烈士陵园,我们首先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祭奠、宣誓活动。敬献鲜花之后,同学们举起右手,与老党员一起宣誓:在家中,要当勤劳懂事、孝顺父母的孩子;在学校,要当遵守纪律、努力学习的学生;在社会……坚定响亮的誓言环绕在烈士纪念碑的碑头,也深深印在了每一个宣誓人的心中。
怀着敬仰之情,我去参观了烈士墓,并将带来的白花献在了人民英雄吉鸿昌的墓前。
吉鸿昌191x年入冯玉祥部,因骁勇善战,屡立战功,从士兵递升至军长。19x0年9月,吉鸿昌所部被蒋介石改编后,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x0师师长,奉命“围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吉鸿昌大义凛然地说:“我能够加入革命的队伍,能够成为共产党的一员,能够为我们党的主义,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正是我毕生的最大光荣。”19xx年11月2x日,经蒋介石下令,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
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必然是因为他做出了英雄的事迹,但影响力多么大的事迹,没用强大的思想、崇高的理想、伟大的理念做后盾,都不能成为英雄事迹。英雄长眠了,他为党的主义、人类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英雄的精神永存!信念永存!生长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应不忘英雄的志向,学习英雄的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民族精神传承下去,在新时代新社会里真正为人民、为社会做出一点事。
参观到无名烈士墓的时候,我的眼眶里有泪在打转。如若说吉鸿昌英雄戎马一生,壮烈牺牲后“赢得生前身后名”,那么他们呢?据讲解,他们在邙山牺牲后被葬于乱坟岗,解放后被重新安葬于,烈士陵园,无军衔、无军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留下……谁知道他们牺牲是年龄几何?有多少正如坟前拜祭的我们一样正值花样青春?他们的青春,或许正如我们一样,有忧愁有梦想。可是当敌人来了,他们放下一切,亲人、爱人、生命……冲了上去……
不,他们没有亲人、爱人,也没有放弃生命。正是出于对这一切美好的热爱,为了亲人过上幸福的生活,为了爱人得到尊严和自由,为了成就更多的生命,他们舍弃了自己的躯体,他们的热爱、他们的坚持正因为他们的牺牲而被更多人热爱、别更多人坚持……
既然拼搏,何必在意所谓的结果?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名垂千古的英雄,尤其是在和平年代。但是为了崇高的理想、为了远大的目标、为了更多人的幸福努力了、拼搏了、奉献了的灵魂就是每个人的英雄!新时代的年轻人,这不是一个成就战斗英雄的时代,这是全国人民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奋斗的时代,只要我们坚持我们的理想,坚定我们的信念,去努力、去拼搏,我们就是自己的英雄!
在烈士纪念堂里,我更加了解了革命战争年代,战士们生活条件的艰苦:露脚趾的草鞋,补丁摞补丁的袜子,磨出丝的毛巾,写秃了的笔尖……穿着舒适美观的衣服、提着装满食物和水的包,我是那么的羞愧,我何德何能享受这一切啊?这是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幸福日子,他们却不能生活的哪怕更好一点了……
看过这一切的我,怎能不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优越条件?怎能不懂坚持艰苦奋斗精神的意义?怎能不好好学习以便能为社会做些什么?怎能不热爱生活孝顺父母?怎能不为中国共产党的高贵品质而感动?怎能部位自己是一个入党积极分子而感到骄傲自豪?怎能不严格要求自己以求早日加入这个光荣的组织?
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我写下这些。要是烈士们看到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生活、学习条件,会不会感到宽慰?一定会!这正是他们的梦想啊!是他们为之奋斗、牺牲的主义领导着我们奔向越来越美好的生活!勇士们,让我们并肩作战吧!把你们高贵的品质赋予我,将你们高远的目标交给我,我会用你们拼搏的来的优越条件,去努力开创更美好的明天!
入党积极分子们,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学习烈士们的伟大精神,提高自身的素质觉悟,在学校努力学习知识技能,走向社会多做贡献,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汇报人: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区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我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所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就不断探索适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新方法,截至目前,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人,累计解除18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无再犯罪现象。目前在矫19人,其中缓刑1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1人。我所截止目前为止暂无脱管漏虚管现象。
二、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信息表、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基础性台账。
三、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是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我所每月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八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确保他们在思想上、行为上进行改造。
四、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在掌握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下,将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监督。对非重点管理对象,只要适时的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时参加公益活动,按时报到。
五、我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不足,为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化。档案的建立应将矫正工作中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记录在案,突出每各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上的表现,同时,尽量避免重复记录的情况发生,做到档案简洁,内容充分。
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为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还是罪犯,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加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实行检查是否做笔记的方法,检查矫正对象是否有认真进行学习,必须在思想上深刻的认识。
xxx司法所
20xx年xx月xx日
一、基本情况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3、衔接工作缺乏有效机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1、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制,构建统一的行刑权。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 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2、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监管有章可循。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
小编给大家介绍2022社区矫正调查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社区矫正调查报告(1)
社区矫正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专门的政府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法定的期限内,矫正这些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和罪犯处遇模式,蕴含着人道主义理念和实用的经济价值,起到缓冲犯罪危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3月开始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种种难题,由此造成对犯罪者的教育、挽救和改造方面并不令人乐观,尚有许多不足,亟需加强完善。
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矫正队伍存在的问题
1、管理者的身份没有权威性。由于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靠基层司法所具体实施,在开展工作时,因为身份上不是警察,没有配齐制服,缺乏一定的权威性,而群众习惯于认同穿制服的管理者的权威。因而,有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矫正对象走访时,经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2、管理者无任何津贴。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经常要打电话询问,上门走访调查,而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者无任何津贴,和公安上相比相差甚远,仅有的工资收入经常让他们贴补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队伍培训不到位,人员素质不高。社区矫正是监外执行措施,仍然要严格执行法律,不能有丝毫的疏忽。但是我县的基层司法所队伍七十多人中有一半以上都是非法律专业出身的人,对法律不熟悉,对社区矫正工作更是陌生,以致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来管理矫正对象,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唯唯喏喏,瞻前顾后,不该行使权力时滥用权力蛮干,产生了较坏影响,这样混乱执法缘于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缺乏专业培训。省、市、县每年要举行几期这样的培训班,但都是和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刑释解教等培训放在一起的,时间仓促,培训难免蜻蜓点水,效果甚微,况且每次培训都只是通知各司法所长参加,业务人员一般参加不上这些培训。人员专业不专业,法律熟悉不熟悉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
4、队伍不稳。不少司法所的人员本来就不多,一般都在3名成员左右,对于有着五十多万人口的大县而言,这样的人员配置已经显得力量非常单薄,就这样,他们还是很少能有精力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他们的常规工作包括民事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他们经常会被乡镇上的领导指派去从事其他如计划生育、房屋拆迁等与司法所工作职责并不一定相称的工作;这些人在司法所的工作职位也不具有稳定性,他们的工作职位变动是常有的事。
(二)财政供给不到位。社区矫正,作为司法所的一项常规工作,属于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社区矫正的工作对象,都是原来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考察的对象,现在由于实施社区矫正,移交给司法所,那么,在工作转移的同时,原先由国家拨给公安部门用于监督考察社区矫正对象的费用,至少应当拿出一部分给社区矫正部门用于社区矫正活动。 由于经费短缺,走访调查、公益劳动、教育培训等活动开展都非常困难。《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司法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追查。这样的工作没有经费支持,怎么查找。
(三)跟踪管理难实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所居住的市、县。但在实际工作中,矫正对象报道后就回家了,他去哪里干什么都不得而知,没有定位系统不能时刻跟踪管理,当对象不在辖区内时无法查找。
(四)住所地和户籍所在地的矛盾。《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这里说的居住地并非专指户籍所在地,可是现实中好多法院都把判决发回了户籍所在地,而矫正对象已多年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没有房子,没有地,没有亲人没有家,在户籍所在地执行社区矫正就没有任何可能和现实意义。
要求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对象越来越多。多数矫正对象由于生计问题都需要变更居住地,《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第二款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这种程序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地域上的限制而变得非常困难和不便。有的社区矫正对象一进办公室就很直接的说他要出去打工,呆在家里生计困难,我们就给他讲明,社区矫正是一种监外服刑,服刑期间是不能离开居住地的,我们很理解人活着是要吃饭的,如果矫正对象生活没有保障的话,极有可能再犯罪,可是我们又不能违背法律,在现实中形成了一对难以调解的矛盾。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觉得应当从以下几个解决问题:
(一) 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身份和待遇。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让他们以司法行政警察的身份去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以增强法律执行的权威性。解决他们的待遇,根据他们的工作辛苦情况,给他们一定津帖,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社区矫正人员专业化。每年开展三次以上对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社区矫正专题培训,平时要求鼓励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考试考核促进学习效果。县司法局要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队伍专业化,工作上水平。
(三)加强财政建设,多渠道解决社区矫正的资金困难。社区矫正的资金困难成了许多问题引发的动力源,如社区矫正队伍不稳定、工作打折扣、工作硬件落后、社区矫正工作得不到地方政府的切实重视。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加强社区矫正财力投入,首先政府特别是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此进行财政保障,每年以一定数量的财政拨款拨到各市,由各市再逐级分配下拨。另一项是各个县每年根据本县的经济发展状况,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社区矫正支出。
(四)加强法律的修改完善。从实践中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对社区矫正法律修改完善,使法律规定便于操作,适应实际工作。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即有成绩也存在问题,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问题,才能进一步促进工作,做到严肃执法、科学管理。
2022社区矫正调查报告(2)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近日,_____区民政局联合区人社局等相关区直部门成立调研课题组,深入到_____路街道、_____路街道、_____社区、_____楼社区、_____社区等3个街道以及10个社区,对社区工作现状、社区人员管理、社区办公设施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_____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_____的基础工程,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截止目前,_____区共有11个街道,成立了15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127个纯居型社区居委会,23个单位型社区居委会(家委会),各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常住人口约58万,流动人口约20余万,每个社区平均服务居民1500户、4100人。20_____年11月,_____区顺利推行了村改居工作,将8个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并划归到相关街道管辖。截止目前,全区共建设街道服务中心8个、社区服务中心60个,1000平米以上社区服务中心24个,占中心总数的35%,500平米以上共35个。先后打造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26个精品社区服务中心,其中19个通过了全市和谐示范社区验收,发挥了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_____区社区居委会委员职数按照每个社区3-5人,20xx户以下3人,20xx户以上5人标准配备;社工配备以社区服务对象为主要依据,按照每名社工服务500户居民标准配备。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工作者799名,其中委员455人,社工349人,平均年龄34.6岁,大专以上学历541人,新一届社区工作人员年龄、_____结构合理,配置优化。
_____区的社区建设工作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_____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_____街道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_____路_____社区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20xx年_____路_____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二、存在问题
通过实地走访一些社区,与社区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发现重点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社区承担大量行政职能,工作任务繁重。社区居委会本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却成了政府的下属机构。长期以来,承担了大量行政职能工作,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经常性的、临时性的工作难以计算。通过粗略统计,目前_____区社区居委会承担着诸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民政、社保、医保、再就业、计生、教育、综治、城管、卫生、文体、科普等80多项具体事务。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社区居委会有宣传教育、文明创建、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的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居委会扮演的并不是一个协助者的角色,而更多的是直接的操作者。大多数情况是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直接将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代收费用、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特别是一些经济、房管、统计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则也交给居委会单独完成,无形中为社区增添了很大的压力。以_____区其中一个社区近一个月的工作为例,除需做好日常工作外,要入户填写近400户的非物业小区转准物业小区的问卷调查,填写100多份的禁烟调查,同时要做好城乡面貌提升,小区绿地认养的入户调查,并做好常态化的小广告清理以及居民纠纷的调解。而且还会有许多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分配下来。目前_____区社区委员与社工每个社区最多有9个人,只有1名再就业协理员,为尽快完成各项任务,社区同志需要加班加点,很难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调研分析,在日常工作中应由社区办理的工作主要有:失业证的办理及年审、社保补贴的审核与发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收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代办、卫生费收缴、日常环境卫生治理、计生证的办理,人口系统的录入、低保的办理与审核、残疾证的办理、老龄困难补贴、各类救助、经济适用房的申报等;但社区承担的工作中有较大难度的有:开墙建店治理、境内经营商户安全生产、经济普查、住房状况调查、流入流出人口登记、拆违拆迁等情况统计及问卷调查。
同时,社区需要建立多种台帐,按照各个部门的布置,社区需建立的台帐有15项40多本。特别是这些台帐中,如党建、低保台帐、残疾人台帐、已婚育龄妇女台账等社区相对还好掌握,但流动人口台帐也需社区建立,由于暂住证的办理在派出所,社区并不能准确掌握,工作起来难度大,不能保证质量,类似这样的台帐应由派出所等职能负责。
此外,社区需要出具各类证明信、盖章的名目有20多种。按照工作职能,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信及盖章的有:社区居住证明信和不练xx功证明信2种。如果居民提供相关依据可以出具的有: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政审证明信、毕业生基础信息证明信、出租车年检证明信,结婚证遗失时夫妻关系证明信、家庭困难证明信。社区无法确认真实性、不能出具证明信及盖章的有:开墙破店办营业执照证明信、唯一住套住房证明信、卖房各项费用缴清证明信、住院证明信、身份证丢失、存单丢失及其它票据丢失证明信、法定继承人证明信、贷款资质诚信证明、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坏程度证明、死亡证明等15种,这些主要集中在住建、银行、保险、公安、卫生等领域。这些不该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信牵扯了社区大量的工作精力,使社区工作更加繁重,同时也承担着很大的法律责任。
(二)社区自治功能弱化,行政化倾向明显。目前,许多部门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致使社区居委会出现了一多三少的现象。即:居委会的工作多;居委会人员走街串户了解情况少;少数社区组织社区群众开展活动少;对社区民间组织培育指导、组织社区志愿服务少。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居委会无时间无精力为居民开展服务,导致了居委会无法真真正正渗透到社区居民的生活中,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自治组织的性质,淡化了居委会和居民的关系。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现在是工作越来越多,可与居民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为杜绝这种现象的产生。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切实尊重和保障居委会的自治地位,变管理社区为服务社区,变领导社区为指导社区。从居委会自身讲,目前我们在工作中明显存在着两种错位:一是角色错位。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协助政府工作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会把社区居委会也视作一级政务机关,把办理居委会日常事务视作为处理政务。这里就有一个角认知上的偏差,其实居委会工作人员本质上是大家推举出来,带领居民开展社区自治的服务者,而不是行政工作人员。二是思维方式错位。工作起来只是跟着相关政府部门亦步亦趋,而不懂得从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工作。正是这两种错位导致了一方面社区依附于政府,缺乏自治理念和自主精神,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一方面居民和居委会产生的距离感,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对基层管理的良性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三)社区工作经费不足,不能满足社区工作需要。自以来,_____区按照当时社区居委会数量核定,每年安排社区工作经费200余万元,六年来一直未予增长。20_____年,区财政担负20万元作为村改居后新增社区工作经费。_____区社区工作经费标准为每1000户拨付1万元,增长1户增加11元,平均每个社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8万元。造成社区工作经费紧张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拨付的这区办公经费不能满足社区每年需支出需求。试举一例:_____区一个办公用房刚好达到300平方米,办公设施较为完备的社区居委会,每年的费用大约需要2.5万元左右,其中包括:电话费1500多元、打印、复印材料报表1000多元、报刊费20xx多元、日常非娱乐性活动经费3000多元、办公用品1000多元、水电费4000多元、各类活动器材、办公设施维修费4000多元。有关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5000多元。按社区内有100个楼门组长,每年每人给30元补贴要3000元。如果是社区用房面积大、管辖户数多、开展活动多的社区开销远不止于此。二是一些职能部门工作延伸到社区,但费不随事转,未对社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很多时候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工作,如宣传、调查等需要的费用还需要社区从自己的经费中自行担负。三是各种形式的考评、检查、达标升级活动,需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制做宣传单、展板等,除去其它日常办公开支,社区经费所剩无已,社区普遍反映事多钱少,运转困难。除以上原因外,个别街道办事处还存在占用社区工作经费的现象。
(四)社区干部工作待遇偏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激励措施。_____区社区工作人员津贴、工资标准于20xx年由原每人每月900元增涨至1500元并缴纳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如含五险为2300元)。调研中发现,社区干部普遍存在三方面的思想倾向: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低,而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布置给他们的工作繁杂,负担较重,社区工作没有加班费、不能调休、年底也没有奖金。由于社区工作量大,但与其它劳务派遣人员待遇一样,这样难免会使社区同志心里不平衡。二是社区工作责任大,既要满足上级对工作的要求,又要令居民满意,二者有时难以兼顾;三是社会地位低。四是缺乏激励机制,存在消极思想,干好干坏都一样,干与不干都一样,部分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干部关心程度不够,将许多应承担的工作下移,一定程度也上影响了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上述原因成为影响社区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每年社区工作人员辞职均达到30人以上。另外,_____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社区干部被随意借调现象,通过摸底,_____区社工共349人,而借调到街道办事处或区直相关部门工作达到51人,增加了社区人员的工作压力,降低了工作效能。
(五)社区用房档次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社区用房建设要以服务居民户数为标准,每百户建设20平方米,不足300平方米的,按不少于300平方米提供。近些年_____区虽不断加大社区用房建设力度,但由于一些原因,导致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档次参差不齐。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部分老小区社区用房建设先天不足。部分小区无插建地方,有的土地所有权不在区里,跑办立项、规划、土地等手续繁琐,一拖就是一、二年。二是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标准提供。如_____社区开发商仅提供了一处面积约为60平米的走廊、_____小区将社区活动用房安排在小区地下室等。三是街道办事处重视程度不一。部分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用房建设比较重视,如_____路、_____、_____街道等,先后打造了多个社区精品、亮点工程,在全区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但少数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用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街道所属社区用房,仍无一处达到建设标准,至今没有一个精品社区。四是家委会所属单位支持力度不够。由于上级无制约机制,仅凭与各单位之间协调关系,收效甚微,影响了社区硬件建设的整体进程。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社区权责。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相关部门也要正确认识社区组织的自治性质,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建议凡是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应在不转嫁工作的基础上,帮助社区居委会拒绝一些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凡是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是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人员或经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真正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事务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行政化管理向居民自治化转变。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信和社区印章的使用范围,明确社区开具权限,同时加大与市级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切实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出具证明及印章的使用管理。同时建议相关区直部门对职责范围内需社区承担的工作及由社区出具证明信及印章事项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区监察局备案。
(二)提高社区办公经费匹配标准。建议进一步加大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落实社区办公经费,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办公经费拨付标准可与社区的规模、等级与工作任务,开展活动挂钩。1000平米以上的社区因每月的电费、水费、保洁用的工具费用较多,办公经费可多给予支持;落实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同时审计部门应延伸对社区工作经费的监管审核力度,避免社区经费被挤占、挪用,确保社区办公经费规范化管理。
(三)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建议尽快出台《_____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并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细化。一是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津贴浮动机制。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应参照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同时社区书记、主任享受每人每月300元津贴;副书记、副主任享受每人每月100元津贴。二是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津贴和特殊荣誉津贴制度。参照外地市社区管理相关办法,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每月分别享受不低于200、100元的职业资格津贴,或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社区工作连续15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给予一次性特殊荣誉津贴。三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借调、考核管理。应严格按照招聘的岗位使用,不得随意借调。社工如因工作关系确需借调使用,须由用人双方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机制,邀请居民代表对社工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测评打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促进社区规范化管理。四是完善社区工作者到达退休年龄后待遇。截止目前,全区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15年以上的委员共计9人,达到10年以上的委员共计25人。考虑到部分委员多年从事社区工作,任职时间较长,承担着较大的社区工作量。建议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从事居委会工作15年以上的社区委员,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其医疗保险费用由区财政予以担负。关于社工退休后缴纳医疗保险费相关问题,建议参照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已由区财政担负退休后医疗保险费用的办法,社工退休后,其医疗保险费用也由区财政予以担负。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建设薄弱
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新工作,从外省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经验看,要保证 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须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顾工作,须有独立的办公室实施矫正和存放档案,须有通讯、交通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开展。但由于客观原因,两城区各司法所基础建设均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对薄弱,社矫辅助人员偏少且队伍不够稳定。司法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状况,且司法助理员在承担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工作的同时还兼有街办(乡镇)安排的任务,人手少、任务重,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装备,有的街道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目前,两城区大多数司法所无车辆、无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工作装备,个别所连基本的独立办公用房也未解决。在办公经费上,我市社区矫正经费与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较大。上海市人头经费定的标准是6000元、苏州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为3000元。我市两城区矫正对象均无人头经费可言,由于经费的紧张,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正质量。
(三)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未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公、检、法、司、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工作衔接、经费保障、矫正对象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漏管、脱管。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两城区社矫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独立承担,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仅仅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矫正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省、市领导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区两级成立党委分管领导为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主任、公、检、法、司、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以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相关事宜,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办(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汇报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权责
法院应当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社区矫正措施改造罪犯。检察院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内容纳入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政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基础
当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这个平台。社区矫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的队伍。根据现在的条件,社区矫正依赖三类人员: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建议党委、政府根据司法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加强司法所力量,配备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其次,配齐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在云岩区配备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个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标准)而无法稳定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区安排一定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配备到各镇(街)司法所。编制不足的可以考虑招聘合同制的人员加以落实。此外,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规范执法身份
建议由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证件,或由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工作证件,同时为社矫工作者统一制服,以便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
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社区矫正月思想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
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司法所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于20xx年2月25日通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脑入心的讲解,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于20xx年2月18日参加我所居住村的村道卫生打扫,积极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一方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本月内我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汇报人
年月日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1
通过几个月来的社区矫正,使我渐渐的从阴影中走出来,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
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中,我没有一点被歧视的感觉,我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上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积极改造,积极进取,避免重新犯罪,努力回报社会。
汇报人
年月日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2
今年,在亲属的帮助下,我筹资建了一个百米钢架草莓大棚,一来有一个稳定的营生,二来可以照顾家庭,三来有利于方便社区矫正。
我要充分把握这次机会,服从管理监督,增强法制观念,不在违法犯罪,做一个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好公民。
汇报人
年月日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3
本人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而触犯刑法,至今后悔莫及。近段时间以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教,和自己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反思,已经认识到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已成为我们每个人行动的准则。
我将以此为戒,加强学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用法律这把利剑衡量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不做法盲,做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
年月日
为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各部门衔接,协调解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近日,xx区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区综治办负责同志主持,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主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田xx就本市及环城四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简单介绍说明,同时,根据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办公设施、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并做了详细分析。会议中,公、检、法、司领导对我区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座谈会就如何做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达成共识:一是统一思想,提高重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探索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软件建设;三是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减少对社会的危害,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年初,xx区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x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xx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片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xx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雄州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xx年7月15日,我来到了孝义市司法局进行我的暑假实践,在司法局的两个多星期里,我了解到了孝义市是如何开展社区矫正的。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兑镇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兑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17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12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3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如矫正对象李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以及子女间关系紧张试图杀害家庭成员被判三缓五,置入社区后自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与家庭成员间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无颜面在与亲戚邻居们相处沟通,几乎失去生活的勇气。通过心理疏导,家庭成员间的沟通,摆脱了她心理上的阴影,目前她与丈夫、子女关系融洽和睦,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曹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帮人打架,在被判缓刑后,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并为2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付某,自接收为矫正对象后,由于因交通肇事背上10万余元的沉重经济负担,妻子埋怨赌气跑回娘家不归,思想上十分悲观,生活上也失去了信心。在矫正工作人员的鼓励和帮助下,协调吴山贡鹅店给付某夫妻俩安排了工作,有了固定经济收入,生活有了保障,工作也干得很出色。这类典型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通过几个月来的社区矫正,使我渐渐的从阴影中走出来,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中,我没有一点被歧视的感觉,我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上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积极改造,积极进取,避免重新犯罪,努力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报告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现社区矫正业务规范、保障有力、监管严密、教育科学、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大恶性犯罪现象。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和静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社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积极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积极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助、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矫正水平。
3、进一步加强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通过面对面辅导、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和观摩法庭庭审、监狱管理等多种形式,内容可涉及部、省、市、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奖惩考核、对象的档案管理、谈话、教育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社区(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证金制度细节操作的研究,如扩大保证金的适用范围、保证金的退还、扣除以及公益劳动时间补足问题,进一步发挥保证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3、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又要加强对严格管理对象等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各社区(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聘请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工作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通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11月底全区共接收矫正对象139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
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1、建立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在今年召开的联席会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2个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作为试点工作,我区在工作中边干便摸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规范上墙,严格督促落实,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矫正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抓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办事”问题。配齐配强司法所所长,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2名以上专职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区司法所人员已达14人。
二是抓硬件建设,解决“办公条件”问题。为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借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的契机,我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同理合作,共投入20余万元新建、改建司法所办公场所,更新办公设备,为社区矫正等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造了良好的条件。
2、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
为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对象的悔罪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今年以来各司法所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4月,小蚌埠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11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敬老院义务打扫卫生等。司法所每次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后都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并由司法所统一进行考核。
3、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
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区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区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4、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今年以来,各司法所分别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座谈会议、学习会议。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我们又进行矫后的跟踪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让矫正人员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还在摸索阶段,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二是社区矫正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今后努力方向
20xx年我局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