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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3-12-12 热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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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报告

【第1篇】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xxx县“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xxx乡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乡共管理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1人,其中乡本级财政预算在岗人员55人,退休4人,其他8人,工勤人员2人;乡非本级预算8人,其中司法所1人,食药所1人,协管员3人,村官2人,残联专干1人;乡雇用4人,其中三查人员3人,打字员1人。经过认真自查,我单位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xxx乡积极宣传动员,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纪检书记为副组长,人大主席xxx、副乡长xxx等为成员的xxx乡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人大主席和副乡长组织安排,办公室具体落实。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坚决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对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扎实开展工作。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乡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幌子,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问题发生。

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

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去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 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 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通过监督予以规范。在依托发展和改革局纪委监督的同时,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效能监督渠道的畅通,去年起建立了渔农村价格监督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7个渔农村价格监督站,聘请8名联络员、110名监督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并经常通过上门或邀请他们来局征求意见。同时,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备了专人负责举报电话12358的接听、登记和受理,节假日专门安排人员值守举报电话,并每天明确2名检查人员随时对举报件进行查处,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为局机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先进性教育的扎实推进,尤其是去年《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后,经过县、局多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局机关无一列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全局上下无一列投诉现象发生。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使全局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和进取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全局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变。局费管科开展了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大米、面粉、肉、禽、农资等31只商品进行每周监测,定时上报,并动态跟踪市场热点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分析市场行情及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检查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举报工作,迄今为止,无一例被上级追究的投诉事件发生。各科室正逐项落实各项年初下达的“各科室考核目标任务”。

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纪委的大力监督下,推进了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制度的完善和监督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实现局机关新的目标和岱山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3篇】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情况报告

市卫生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努力把创业服务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四个重点为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和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改善服务态度,加快项目审批办理和验收速度。增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免费为客商及其家属提供体检、接种疫苗等健康服务,客商就医实行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为项目投资人提供医疗服务优惠政策。

二是与企业开展牵手结对服务活动。一方面,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开展“牵手百家骨干企业”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另一方面,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企业家结成服务对子,为企业家提供诊疗优惠待遇、协助办理诊疗手续、卫生保健咨询等针对性强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创业服务能力。合理调整基层卫生机构布局,重点加强工业园区和骨干企业周边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环境和设施设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端正医德医风,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技能。

四是改进作风创群众满意机关。严格执行全市卫生系统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保证效能,提高服务质量。

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情况报告(2)

市人民检察院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大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一是同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一起布置,同步实施。在全院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座谈讨论,促使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紧密结合。在活动中,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超越人民检察院案件管辖范围办案;严禁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严禁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和采取非法的方法获取证据;严禁超过法定期限和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禁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办案安全防范的有关规定办案;严禁坐支、截留、挪用和私分扣押款物。坚持对检察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表彰奖励、干部使用、职务晋升为杠杆和手段,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确保检察队伍中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更好的为创业服务。

三是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执法不规范的行为,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进一步强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认真推行“一案三卡”制度,监督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时,宣读《办案告知卡》,告知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侦查终结后,填写《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记录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检情况。坚持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讯问过程的监督,防止办案人员滥用权力和逼供、诱供。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督察员制度,对办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监督纠正执法不规范的行为。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来体现和检验“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成效。

【第4篇】地税机关效能情况报告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一直是各级政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当前,全省地税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这对地税部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结合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就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内涵阐述

效,乃效率、效果、效用之意;能,乃能力、能干、能行之意。效能主要是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机关效能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职能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实现工作目标的能力和所获得的领导效率、效果、效益的系统综合。简言之,就是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机关效能建设是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为规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提高工作效能,将管理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管理活动。它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机关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因此,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够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职能去管理,用机制去完善,用服务去影响。

二、当前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认为我们地税部门已开展了多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地税机关办事效率已经很高了,服务质量也够好了,地税部门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不需要再搞什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少人潜意识中还存在厌烦抵触情绪,他们认为当前地税工作压力大,税收任务重,工作中很难再推陈出新,实在没必要再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对效能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

2、效能建设不深入。虽然效能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效能建设的意识也深入人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效能建设还缺乏长远的计划;有的还习惯搞运动,想起来就抓一阵子,想不起来就抛到脑后;还有的等上级领导强调了,就紧抓一阵子;也有的响应号召,成立了工作机构,但是形同虚设,没有真抓实管,不能促进效能建设持续发展。

3、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制度、方案制定多、落实少,严重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管理手段滞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仅仅依赖于考核的扣分扣款,而忽视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造成干部干工作满足于应付,怕担责任,甚至逃避责任,使边缘工作无人过问,需要协调共同解决的问题无人牵头。

4、创新意识不鲜明。一些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对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执法责任制等关系缺乏正确理解,对绩效管理、服务社会、争做第一等新理念接受不强;工作上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应付了事,因循守旧,抓不出特色;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缺乏创新的勇气,缺少创新的方法和举措,站的不高,看的不远,创新理念不强,开拓意识不足。

5、服务措施不得力。少数干部职工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方式陈旧,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敷衍,工作执行力不强,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为税不廉、执法不公、服务不周”现象:部门运转不协调,征、管、查各环节只有分工没有协作,服务措施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少数干部,也严重损害了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

6、激励机制不健全。就考评制度内容讲,由于量化细化不够,可操作性不强,责任权利不配套,赏罚力度不够,缺乏内在驱动力;从制度的实施方面讲,由于平时缺乏检查督促,制度落实流于形式,使制度未能真正起到规范、激励作用;从考评效果讲,有的单位忙闲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良莠不分,奖罚不明,导致竞争激励机制作用缺席,变相搞平均主义,挫伤了干部积极性。对效能建设危害巨大。

三、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是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中就事论事、就税收抓税收,对上忙于应付,对下忙于布置,没有潜下心来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经常为出台文件而出台文件,文件一发就不管了,定了规定也不落实,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得过且过。

二是人员素质不高。从地税干部的综合素质看,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爱岗不敬业、作风飘浮,责任心、进取心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严重等现象,未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对财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文秘技能等知识学习不够,在管理方式上循规蹈矩,对形势的判断力,事件的敏感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税收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与目前税收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大距离,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是执法刚性不强。执法不规范是当前依法治税工作的弱点。公众税法知识缺乏、少数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较低、地方保护主义、收入任务与税源的矛盾等等,都是对依法治税构成的威胁。征、管、查职责不清,忽视了稽查与征收、管理的协调、制约关系,导致管理相对弱化,也是导致执法刚性不强的另一个原因。

四是服务形象不佳。目前的纳税服务存在误区,还存在未真正转变服务观念,一定程度上把纳税人摆在服从的位置,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因此就出现了办事拖拉、服务不到位、缺位的现象。一些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不能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工作流于形式。从表面看,工作扎实,成绩斐然,但纵观活动的全过程,其形式和实质均与政风行风建设目的一致,且形式大于实质。主要是某些部门的领导对名次看的太重,对所谓的“政绩”过于关注。没有真正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理论之精髓,没有将效能建设的真正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落实到为纳税人服务中去,而是不惜牺牲部门利益,不惜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大搞形式主义。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事倍功半。

六是绩效评估不科学。现行的绩效评估考核分散在多种管理机制中,造成有多少项工作就有多少项评估考核,出现了“滥考评”现象;绩效评估考核的主体主要是上级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社会组织还没有真正成为评估的主体;评估的方法多为定性方法,较少采取定量方法,未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

四、健全六个体系,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只有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建立健全职责体系、流程体系、执法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考评体系“六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以履职尽责作为效能工作的出发点,健全岗责体系。各单位(部门)要依照本单位(部门)的基本职能,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协调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岗位责任和任务细化,做到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岗责分明;健全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承诺不兑现,超时未办结,一律以不作为或失职论处;健全并执行政务公开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应把纳税人最关心、最想知道的营业额评定、税收处罚、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服务内容等方面的事项,及时、完整地的向社会向纳税人公开,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以办税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效能工作的改革点,健全流程体系。要合理整合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及时审批,限时办结。”切实解决分工过细,忙闲不均,难以考核的问题,贯彻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涉税事项的即办率。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以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建立健全集纳税申报、信息咨询、政策发布、业务辅导、工作流程于一体的网络服务体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评议,尽力完善“三四五六”服务体系即:推进“三时”服务(准时服务、及时服务、延时服务),落实“四办”要求(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坚持“五零”标准(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实行“六项”制度(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办税公开制、ab岗工作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以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效能工作的改革点,健全执法体系。把规范执法置于税收工作的核心位置,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在办税场所设置政务公开窗口或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同时利用各种传媒,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税收政策、行政审批、办税程序、处罚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对行政许可、涉税审批事项,审批时间有效缩减或下放,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全面开展“落实优惠政策情况回头看”,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要按照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要求,对各岗位的执法项目、操作流程、受理时限、审批权限和执法文书传递方式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加强分权制约,落实《廉洁办税违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以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作为效能工作的落脚点,健全服务体系。

主动适应税务管理由单纯管理向综合服务的转型,树立起大服务的意识,不断扩大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融合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领域。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以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功能。积极推广pos机刷卡缴税、同城办税,推行网上报税,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强化服务监督。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体系,实施“开放式办税”,将税务登记、办税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全部公开。分行业、协会邀请纳税人代表进行座谈,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关爱服务对象。加强对纳税人服务需求的调查,掌握纳税人需求的变化,将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作为服务体系的核心要素。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转化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动力。四是服务体系制度化。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提高服务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增强制度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服务制度,强化制度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以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效能工作的保证点,健全监督体系。开展监督检查是检验效能建设成果的最有效方式。要从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检查目标考核制、检查责任追究制、交叉检查制、检查复查制、检查结果评估制等制度,形成会检查、好检查、严检查、重检查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检查实效,逐步建立以上级明查暗访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体的检查模式。在监督检查中,要统一检查内容、方法和尺度,做到同事同责。对于那些走过场、马虎了事、责任心不强的检查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要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加强跟踪问效。要畅通效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效能监督员、设立效能监测点、开通效能建设热线等方式,建立起涵盖专职监督、特邀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全方位监督网络,使地税效能建设寓于各种监督视角之中。

以完善考核奖惩作为效能工作的着力点,健全考评体系。确保机关效能建设长抓不懈,考评推动是手段。要坚持社会评议、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把机关效能建设的评判权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要将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科学制定考核体系,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制度,把上下班签到签退、着装仪表、作风纪律及外出报告、反馈等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列入岗位责任制考评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以出勤考评、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思想政治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要将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年度的评先评优、干部提拔、奖惩等挂钩,把严格考评作为保证效能工作深入开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是一项长期永无止境的工作。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党政领导满意、纳税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地税执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使我们地税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税廉洁公信度明显提高,涉税审批时间明显缩短,服务态度明显改善,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地税部门应有的贡献。

【第5篇】县政府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市文明办:

今年以来,县政府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统缆工作全局,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一流机关,创一流环境,争一流业绩。建立一支“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的干部队伍,推动县政府机关各项工作上新台阶。现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县政府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编办主任

县审计局局长

县广电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农办主任

国土分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县科技局局长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县宗教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3 月2日,召开了县政府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靠实了工作责任,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丰富创建内容,建设五型机关

县政府机关在历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和丰富机关文明单位的创建内涵,以建设“五型”机关为载体,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㈠坚持终身学习理念,建设学习型机关。

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长期坚持,孜孜不倦,在机关上下形成勤于学习、乐于求知、勇于探究的良好风气。一是重视和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荣辱观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发展潮流,用先进理论武装思想,为加快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每周安排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的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加强专业知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法规政策、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使每一个机关干部都成为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根据实际,采取长短结合、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三是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四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加强“三德”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提高执政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达到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改进学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㈡坚持开拓进取理念,建设创新型机关。

一是大力推进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观念创新。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根据新的实践,解决制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工作落实、加快发展的思想瓶颈,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求得新发展。二是大力推动工作实践创新。根据形势和实践的发展,及时调整思想上、工作上和制度上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东西,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服务手段,准确定位自身职能,真正把工作重心转到抓环境、抓服务上来。三是大力推进运行机制创新。把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作为提高机关服务效能的一项治本措施,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把机关工作人员的“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扩大岗位交流,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搭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

㈢坚持促进发展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充分发挥县政府机关部门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超前思考,统筹协调,抓主抓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在协调各方工作中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自觉实践党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坚决防止和克服对群众漠不关心,部门利益至上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死搬教条的倾向,下决心解决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要坚持有利群众、方便办事、依法办理、务实高效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办事环境,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机关。

二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探索和建立为群众服务的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结对子、手拉手,实实在在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坚持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切实发扬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建立服务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修订完善了《xx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制度汇编》和《政府办党支部制度汇编》,通过修订完善制度明确每个单位、科室的工作职责,便于工作人员摆正位置,把握角色,既能积极主动、大胆工作,又不缺位越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规范工作行为,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细化工作程序,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井然有序。引入激励机制。根据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建立工作评价标准,对工作人员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分解和量化,鼓励他们公平竞争,使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地统一起来,纳入对工作人员的能力测评和绩效考核当中,促使他们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在年度考核中,对考评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平平的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

五是着力改善机关环境。坚持加强机关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标准,及时对机关大院原陇南书院的文物、建筑、古树等进行修缮保护,对楼道、墙体进行粉刷,保持建筑物外观整洁,维护文物大院干净整洁、古朴典雅的风格和品位。加强对水、电、暖等设施的更换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在各科室、各办公室、会议室及走廊、过道等处摆放和栽植花卉,及时浇水、修剪,美化办公环境。坚持卫生县域包干制度和检查评比制度,每周按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主任带队对各单位、科室的办公室和卫生地段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六是加强机关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出入证》管理制度、来客登记制度、各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门卫人员、保安人员值班巡察制度,确保机关安全。

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xx动态》、《政务督查》、《xx发展研究》等载体,及时报送和发布县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事,反映工作动态,提供决策参考,促进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共编发《xx动态》9期,《政务督查》3期,《发展研究》 4期,在政府网站发布新闻、报送信息850条,公开党务政务文件资料78份(篇),点击量达到93000多次。

㈣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设和谐型机关。

一是发扬协作精神。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团结,为干部职工做表率。科室间以大局为重,工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促进落实。

二是发扬奉献精神。在干部评先选优、提级晋职上,优先考虑勤奋干事、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同志,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人文关怀。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机关工作人员婚嫁、生病住院、家中有事时,都要派专人谈心、祝贺、看望和慰问。着力打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和谐局面。

四是提倡团队精神。充分利用“三八”、“五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一方面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缓解了紧张的工作气氛,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该活动,增强了机关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机关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和互信互助的人文环境。今年4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县工会组织的大众广播体操比赛,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五是提倡献爱心。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抗灾救灾、送温暖献爱心等捐款捐物活动,继承传统美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㈤坚持清正廉洁理念,建设廉洁型机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有效结合,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利益观,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廉洁奉公,干净干事,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

二是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落实县委、县政府制订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和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形成比工作、比干劲、讲廉洁、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塑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机关形象。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畅开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落实干部诫勉谈话、定期汇报、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把对干部的监督从8小时内延伸到8小时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坚持勤俭办公,厉行节约。精简会议,严格限定文件印发数量。强化成本观念,降低行政成本。提倡打印纸双面使用,用电子邮件收发材料和在电脑上改稿。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搞超规格接待。强化能源观念,促进节能降耗。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电脑、打印机用完随手关闭。

三、落实创建要求,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广大干部职工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高度,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争创文明单位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创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创建层级负责制。在机关内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部门全力抓,科室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对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任何科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科室负责人把创建工作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入创建工作,保证了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把文明单位创建与干部考评结合起来,把创建成果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把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活动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文明单位创建氛围。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xx动态》、《政务督查》和《xx发展研究》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加强了同市、县文明办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县政府机关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县政府机关日常事务庞杂,主要致力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机关条件所限,文化体育设施器材和活动场所不能满足干部职工的需要,文化体育活动比较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以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市、县文明委和大城街道文明办的各项要求;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人监督考核的良好运行机制,力争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6篇】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治理整顿税收秩序,国务院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税”。时隔10年之后,在199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税”。从“以法治税”到“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反映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律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手段,国家税务总局在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时,把“法治”摆在了首要位置,由此可见其重要性。

因而可以说,从以法治税向依法治税转变,是为了实现税收法治。依法治税是过程,税收法治是状态,依法治税是手段,税收法治是结果。实施依法治税就是要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实现税收法治的关键,就是要不断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坚持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狠抓法规基础工作,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思想上坚持依法治税,从组织上保证依法治税,从管理上落实依法治税,从手段上强化依法治税,从执法上体现依法治税,从责任上促进依法治税。

笔者拟对依法治税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依法治税工作,对推动依法治税工作有所裨益。

一、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几乎一提到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都要涉及到这一话题。通过10多年的普法教育宣传,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认为,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只是问题的表象,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没有从根本上理顺征税与用税之间的关系。

原因分析:纳税人缴税后,不知道自己缴的税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和自己有什么样的利害关系,纳税人纳税积极性自然不高。现代社会是以“权利”(权力+利益)为本位的社会,人们的思维模式首先是考虑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权利,然后才是思考为拥有这样项权利我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和义务。纳税当然可以说是一种权力,但它更重要的体现的是一种义务而非利益。在实际的宣传和工作中,我们税务机关更多的注意力是集中在监督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强调纳税人的义务上,而不是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维护纳税人的利益上。它意味着税务机关投入到企业居民交钱和税务机关收钱两个环节的精力多,对于构成税收运行全过程的政府部门用钱环节的关注少,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解释税款使用情况时笼统陈述为“取这于民,用之于民”,运用事实并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分析少。这必然给纳税人思想上造成我知道必须缴税,但为什么缴税我不清楚或者缴的税用到哪去了我更不清楚,以及我缴了税只承担了义务,却没有享受对应的权利的思想误区。给形成诚信纳税的思想观念产生了障碍。

收税是国家运用强制力将一部分私人财产收归国有,以用于公益需要。由私而公的强制性转化过程,必然容易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利益对抗冲突。化解这种冲突需要在执法过程中贯彻民主参与精神,将对抗性有效转化为自主性。从法理上讲,公民有权参与对自己财产的分配。执法的内容只有体现民情,顺应民意、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才能更好的达成社会诚信征纳的共识。但现实是,我们征税过程本身是不透明的,公众的参与程度极低,征纳双方在实际的税收法律关系中,作为征税机关,主要是将自己看作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没有认识到税收的本质属性,漠视纳税人的利益,责任意识淡薄;作为纳税人,也没有树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纳税人税收观,还是从传统的角度看待税收,将税收看作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一种负担。这样导致的后果是,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不断强化,严厉打击偷漏税等违法行为,使税收征纳关系在总体上处于失衡状态:一边是纳税人消极义务观念下冷漠的面孔,一边是税务机关片面强化权力下疲惫的身影。这种状况的存在影响了税收职能的发挥,破坏了纳税人和征税机关之间应有的法律关系,没有形成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税收法治观念。

(二)税法宣传效率不高。税法宣传工作是提高税收法治观念的重要手段。强化税法宣传,对做好依法治税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有些地方税务部门为了扩大税法宣传影响,热衷于出新招、出奇招,有的动辄组织税务干部统一着装,身披绶带,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而花费很大精力和财力印制的宣传材料却很少有人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单位热衷于在大商场、大广场、大市场搞所谓的大场面、大制作、大声势,看似轰轰烈烈,但由于宣传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脱节,与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关系不大,因此,纵使形式再新、声势再大,也难以引起纳税人和老百姓的兴趣,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是叫好不叫座。同时为了配合政治形势需要,每一个时期的税法宣传工作都围绕一个主题 开展。但从基层情况看,有些人员对税收宣传主题的理解存在概念化、表面化倾向,有时甚至出现导向偏差。如一提宣传税收支持发展,就片面地理解为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了多少税收优惠,办理了多少出口退税,扶持了多少下岗职工,而对如何发挥聚财职能服务国计民生的宣传却很不够。这样过度宣传的结果,厚此薄彼,对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其实是一个误导,对公平合理的税收秩序毫无益处。而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法宣传的职能认知普遍存在误区,自我定位不准确,没有把税法宣传放到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高度来考虑,尤其是不注意向党政领导做好宣传解释,有的同志甚至认为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自己的事,举办税法宣传活动大都是唱“独角戏”。

原因分析: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税务机关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这件事情。从实际情况来看,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上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其优势在于,掌握着大量的税收行政管理资源,这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劣势主要表现在我们不是专门的宣传机构,无论是宣传渠道、宣传手段、都不具备长期宣传的能力,也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税法宣传中,容易形成“风过景依然”、“雨过地皮干”的现象。由于始终没有建立一套具体完整的操作模式,特别是没有形成完善的效果评估体系,出现宣传偏差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也就再所难免。

(三)对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理解上存在偏差。其一,部分人员受“官本位”影响,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认为依法治税束缚手脚,抓法治就是拿自己人开刀,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其二,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认为法治针对的是纳税人,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在实践中往往对法治采取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的态度:偏重依法治民,不注重依法治官。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较大,而对税务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权力等现象却难以给予严肃处理。对税收法律、法规“择其善者而用之”,而不是当用则用,对其中有用的就用,作用不大的就不用,好用的就用,难用的就不用。如罚款已成为税务机关的常用手段,而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却因其程序复杂,适用难度大,则很少为税务机关所使用,哪怕是非用不可时也会因畏难而放弃。其三、执法的程序意识不强。一些执法人员认为讲执法程序是给自己上套子,遵守程序束缚了手脚,更有少数执法人员以方便工作为借口,故意甩开程序的约束去工作,出现问题以事后弥补的形式来“履行”程序。这在客观上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其四、不能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关系。在某些税务人员的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割裂、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化,与“检查”、“处罚”划等号,把纳税服务简单地看成是“笑脸相迎”、 “热情接待”、“一杯水”等,片面的理解了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四)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近几年来,我们主要开展通过文件审核进行事前监督,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事后监督,缺乏对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从执法检查上说,法制机构协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各项执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缺乏独立性,执法监督权受到制约,弱化了监督的职能。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执法检查有时往往走马观花、蜻蜒点水,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二、关于依法治税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要把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作为公民的基本信息资料予以保存,建立起完善的纳税资料管理体系。并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医疗保险、银行贷款、社会福利资质证明等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挂钩。加大纳税人偷税成本风险,提高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如银行在向纳税人贷款时,纳税人必须向银行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记录证明,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可适当降低贷款额度。

二是整合税收宣传长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创新税收宣传方法,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宣传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效果评估,为税法宣传提供决策依据、改进手段,解决宣传效果差强人意的困局。在充分运用宣传媒介,做好经常性税收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国税、地税、财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在电台、电视、广播、报纸、信息、政府网站建立经常性的税法宣传,开辟税收知识问答、纳税须知、法律援助等窗口栏目,使投资者、经营者在立项决策时就有税法意识,做合法经营者,做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做法,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宣传效果评估制度的基础上,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外包业务,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转交给公共事务服务组织(ngo)。由公共事务服务组织进行专业运作。税务机关通过效果评估体系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是要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公开。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税法的普及和开放程度并不高,社会公众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单一,除税务系统自身外,很难找到一家社会新闻媒体自觉地为社会公众开辟涉税信息宣传窗口,宣传讲解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纳税知识,许多涉税法律、行政法规都是在税务系统内部流转,没有流向纳税人的直接桥梁。从社会公众获取涉税信息渠道来说,一是靠自觉到税务机关咨询;二是税务机关日常征管工作中的纳税辅导;三是每年一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普及教育。这三种渠道归结到一点,仍然是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的信息散发渠道。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来讲,为了自身生产经营和纳税的需要,其获取涉税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较强,而对于其他社会公众而言,由于涉税信息本身的公开渠道单一,加之自觉和主动获取涉税信息的主观要求较低,其对税法的关注程度令人担忧。因此,加强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公开,尤其在税收政策信息传达方面,开辟与纳税加强联系的多种渠道,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就显的尤为重要。

四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网络化、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各部门都在下大力抓好现代信息化建设工作,由于各单位和部门都是“条条”建设,大多没有考虑社会公用的接入点,因此,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只能在内部流转和传递,大多成为了“内部信息”。对于因客观原因所限,现代化应用水平较低的单位和部门,也没有与税务部门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涉税信息资源传递机制,对相关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需用信息的单位无法取得或不能及时取得,不用信息的单位又可轻易取得或必须取得,形成了新的资源的浪费。对税收来说,由于涉税信息不畅,造成了税收的大量流失。因此,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从不同部门、不同渠道广泛收集和获取各类涉税信息,是加强税收监控的有效途径。这当中,不仅要与银行等相关企业单位连线,而且还必须与工商、公安、国土、房管、海关等政府部门联网,构建一个高效、快速的信息交换平台,这也是依法治税最重要的支撑点和关键环节。

五是树立四种观念。即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处理征纳关系,依法处理税收领域的各种关系,要求用税法这一形式来管理税收工作,使税收工作的中心不因税务机关领导和干部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是以国家税法作为指导税收工作的惟一指针,从而达到维护公平税负,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合理分配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益的目的。要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法大于权、法律至上的观念,充分认识到税收执法权源于税法, 始于税法这一本质特征,严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制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税务机关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严厉惩处税收违法行为,确保国家利益,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行使执法权应当依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接受法律的约束,不允许滥用职权。 要树立权利观念 。税收行政法律关系中征纳关系的不平等性决定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在实践中极易受到税收执法人员的侵犯。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既是税收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和税收执法人员的义务,任何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漠视和侵犯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行为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树立制约观念 。即税收执法权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制约和监督。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依法治税,既要依法打击纳税人的一切违反税法的行为,也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收人情税、关系税等执法违法行为。税收执法权作为国家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自我扩张性,必须强调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倡导效率优先,强调执法程序和实体并重。 要树立道德观念。 推进依法治税,必须以人为本,以德治队,大力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其调整、规范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是对人们道德水准的最低要求,违法者固然丧失了一定道德,守法者也不一定道德高尚。而行政权的相对独立和效率原则决定执法者的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对税收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影响重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要真正做到恰当和合理,标准和尺度主要靠税收职业道德来衡量,靠执法人员内心的价值取向来决定。因此,现阶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必须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以德为辅,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建设一支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政策法律素质高、法治观念强、职业道德高尚的税收执法队伍。

【第7篇】机关党员培训情况工作报告

xxxx年来,我局党委按照xx要求,以建设“学习型党委”为核心,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先后被评为全市党建红旗单位、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党委现辖局机关党支部、乡财局党支部、国资办党支部、工业园区财政分局党支部及老干部党支部等5个支部,党员133名。其中在职党员104名、离退休党员29名。近几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在全县财政系统相继开展了“和谐创业展风采,理财惠民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基本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县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学习制度。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局党委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各支部也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教育学习制度。

二是抓学习重点。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坚持将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的重要抓手,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外出学习等方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财政业务技能,局长、书记带头学党章、讲党课。近两年,局党委在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培训等常规工作基础上,还在全县财政系统范围内分别开展了科学发展知识大培训、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培训。

三是抓学习载体。以党建活动为载体,丰富教育管理内容。我们本着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内容。几年来,我们坚持面向全系统党员,服从服务于财政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和谐创业展风采,理财惠民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近两年开展的发展提升年活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重点围绕“创先争优”主题,深化党员公开承诺和财政“八项服务承诺”两项承诺,努力实现“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三个目标;同时,以创建党员示范岗、先锋岗为抓手,找准各主题活动和财政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提出办理行政事项“时间减半、效率翻番”的工作目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效能问事、效能问人、效能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三制三问”;提出“业务力争零差错、群众满意百分百”为主旨的“0+100”党建项目化管理目标,,把创先争优工作和党建工作融于各项财政工作之中,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发展。

三、存在问题

我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党员宗旨观念和模范作用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明显。二是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开展集体活动难。三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形式还不够灵活。

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模式、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开展,三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围绕财政业务工作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为做好业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在充分调研探讨的基础上把建设学习型、民主型、务实型党委和打造“发展型、公共型、调控型、精细型和效能型”财政有机融合在一起,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是进一步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找准党员教育培训与业务结合的载体,规范活动内容方式,确保实效。通过活动载体,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改进培训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政治方面的教育,又要针对业务工作的特点以及把握干部自身的需要进行思想教育。利用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示范引导作用。继续通过推行党员承诺制、创建示范岗、先锋岗等形式,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切实发挥党员教育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结合起来,促使全系统党员学有模范,奋发工作,为财政事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8篇】某局机关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纪委廉自办:根据市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中国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对照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工作。现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夯实自查工作基础。市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中国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下发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对全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反复研读,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廉洁从政意识,要在思想上、行动上认真践行各项规章条例。二是要广泛宣传《廉政准则》。各科室(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到分管科室(部门)进行宣讲辅导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局相关科室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按照要求写出自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一是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党员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大家能够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结合自身,查找不足,防患未然,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专门购买了《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系列电教片,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观看学习。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会,通过合唱、诗歌朗诵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唱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三、强化监督防控,确保重点部位环节安全平稳。三切实做好机关厉行节约工作。重点控制与公务活动最为密切的会议费、差旅费和接待费开支,精简各类会议,加强公务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接待工作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压缩车辆使用频率,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严防公车私用,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加强水电邮管理,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自来水滴、漏、跑、冒等现象,办公电话禁止拨打声讯、购物、电台、游戏币充值等,严格按规定报刊订阅数量和种类。四是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元旦'等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在节日期间,我局对所有车辆进行了封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干部职工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赌博、公车私用及'节日病'等问题,并及

时向市廉自办报告了治理节日病统计报表。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特别是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局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经检查,没有发现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等;没有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没有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发生。

【第9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情况报告

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在打造“人文环境”、改善“办公环境”、“职业环境”和“人居环境”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到位。组织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成立了一把手昝中国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直属各事业单位等相关科室及单位共同参与的办事机构,认真落实责任制。从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意识入手,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投身创建机关办公区、家属住宿区清洁、整齐的优美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经费有保障,活动有安排,计划有落实,坚持平时抽查,季度检查、年终考评相结合,积极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二、宣传发动深入。重点开展对全面整治环境“脏、乱、差”,切实加强对环境“洁、齐、美”要求的宣传教育和发动,认真开展以“建美好家园 促和谐机关”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活动,革陋习、讲文明、树新风,规范言行举止,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橱窗、展板等形式造声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并积极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来,认真组织机关文明劝导活动,促使活动在进机关的同时进家庭,积极开展摒弃“三乱”(乱吐、乱扔、乱倒),逐步形成 “人人参与综合治理,人人享受舒适环境”的格局。

三、突出重点整治。着力从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规范、有序、有效、扎实开展入手,积极营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机关环境。坚持突出重点,对内部薄弱环节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购置和更换了一批环卫设施,坚持每周整理一次办公室,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楼梯、过道、墙壁、厕所干净卫生,确保无痰迹污渍,无乱贴乱画,无乱扔乱放,无蚊蝇异味;对部分发黄掉漆的墙壁进行了粉刷,对绿化带进行植物补充和更换,添置绿树盆栽,清除了绿化带中的白色垃圾,完善绿化管理,进一步绿化美化了办公场所;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做到摆放美观,增强了机关“讲文明”的良好氛围,切实打造了“洁、齐、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建立并落实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建美好家园促和谐机关”主题征文,切实提升机关人文环境、职业环境、办公环境和居住环境建设的治理质量。办公区、居住区环境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节能降耗达到规定要求。

四、监督检查有力。建立健全工作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日常工作与综合治理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与转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相结合,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参与机关环境治理,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政务环境。干部职工争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画乱贴、不乱停乱放、不乱放宠物的模范。围绕机关节能降耗,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引领党员干部职工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做起,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督办追查制。由于工作督查机制到位,各阶段工作有检查督促、有整改措施和结果反馈,有力地促使了局机关工作环境、居住环境、家庭环境等文明生活方式的进一步彰显。

【第10篇】司法机关信息公开情况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区司法局编制的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XX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设立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截至XX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设置、机构领导、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等);3、规划计划和业务计划;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统计数据;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局能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局制作了法律服务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此外,我局还开展了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法律书籍和悬挂宣传画,深入乡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XX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持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XX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XX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XX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XX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本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是兼职做这项工作,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部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还不是十分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加大业务信息公开量。

4、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第11篇】机关工委面对面活动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活动的通知》要求,区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民情走访、政策宣讲、征求意见、结对帮扶及慰问活动。在活动中,区直工委广泛走访、约谈共建村的的村组干部、党员群众,认真倾听意见建议。现将机关工委“机关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民情走访活动

二、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三、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关于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实行“封井压田”措施,农民疑虑较多的问题。农民听说今后将实行“封井压田”,限制耕种土地面积。对此,农民主要的顾虑是减少耕种土地,将减少预期收入,影响今后生活。希望政府能慎重考虑此项措施的实施。

五是关于村“以井定田”的新思路、新做法。底,村在通盘考虑、周密讨论、经村民一致同意后,在全村实行了“以井定田”的新举措。此项举措集多项优点于一身,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赞同和认可,建议在其他村推广。

六是关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相关问题的建议。一是随着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民收入减少,但相关农资(例如水电、肥料等)价格却上升,这与政府所提倡的让“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的目标相背离。二是今年年初农作物种子(例如葵花籽)紧缺,市场上有销售假冒种子的现象,给农民带来了较大损失,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加大打假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种子。三是村上很多农户都在为明年该种什么而发愁、担忧,建议政府部门提供一些来年的种植信息,让农户进行参考。

七是关于为农民配备体育健身器材的建议。村目前有两个广场,分布在村东、西两头,但利用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广场上未能配备篮球架等相应的体育健身器材,希望政府能为农民配备基本的体育健身器材,以满足农民健身的需要。

八是关于村民生活垃圾收容、处理的问题。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村的高标准农宅已基本建成规模,农民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村民的生活用垃圾乱倒、乱堆现象十分严重,希望政府能够为村上配备一些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一步改善卫生状况。

九是关于种植、防病等农业技术培训的建议。村目前的状况是“人多地少”,但今年全村种植的红辣椒有一部分绝收,这大多是由于村民对于红辣椒种植方法、病害应对措施等不清楚造成的,希望政府能针对种植红辣椒等农作物,从种植方法、防病除害等方面给予全程指导。

十是关于村道路未硬化的问题。村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新修建高标准小康住宅236套,硬化村庄道路0.45公里,但有部分路段至今还未硬化,希望政府能尽快解决剩余道路的硬化问题。

【第12篇】下派基层锻炼机关优秀年轻干部近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云龙县关于第一批下派基层锻炼机关优秀

年轻干部近期工作情况的报告

州委组织部:

按照州委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县机关第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自去年9月份进驻农户以来,由于县、乡、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派出单位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使下派锻炼干部意志得到了磨炼,增长了本领,丰富了实践工作经验,提高了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下派锻炼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第一批下派基层锻炼机关优秀年轻干部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主要做法

根据州委《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使我县下派的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真正锻炼的目的,我县结合机关年轻干部队伍的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目的、按步骤地做好选派锻炼工作,确保下派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⒈切实加强对下派锻炼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把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下派锻炼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省、州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由县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扶贫办、县委党校、武装部等部门为成员的选派优秀年轻到基层锻炼工作领导组,并在县委组织部设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选派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也明确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下派锻炼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⒉认真调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选派锻炼干部的对象及条件要求,我县对全县机关年轻干部的年龄、专业知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准确核实下派对象,全县共有 名机关年轻干部符合下派锻炼条件。同时,为使下派锻炼的年轻干部尽快转变工作角色,适应基层工作,帮助他们掌握农业农村工作及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熟悉基层工作方法,我县于8月28日至31日对州级机关下派我县锻炼及我县下派到各乡镇锻炼的19位年轻就县域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及“三农”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如何当好乡镇领导干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依法行政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和下派锻炼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把19名下派干部安排在漕涧、表村、宝丰、民建、白石、长新、检槽等乡镇。

⒊加强对下派干部的日常跟踪教育管理。为加强和规范对选派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选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能较好地发挥作用,得到锻炼和提高,我县严格按照《大理州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下派干部要自觉遵守所在乡镇、村委会的管理制度,尊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好下派干部的形象。同时,明确各乡镇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为下派干部教育管理联络员,负责与下派干部和县委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领导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动态,对选派干部做到情况清、去向明。

⒋注重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挂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第一阶段到农户当农民的要求,为使下派的年轻干部掌握农业生产技能,体验农民生活,体察民情,我县在下派干部中大力倡导开展为民谋富路、帮民办实事活动,选派单位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下派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州政府下派民建乡的杨恒宣等五位同志因地制宜,帮助农户发展畜牧业经济林果;下派团结乡的县交通局干部杨利雄积极主动参加挂钩农户采摘烟叶、供烤、大春收割等劳动,并积极协调,请来工程技术人员为团结村以齐母片5个自然村测设乡村公路,帮助规划建设。

⒌切实关心下派锻炼干部。为切实体现对下派干部关心,让他们在基层安心工作,支持他们投身农业农村工作锻炼,我县县、乡村各级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从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方面面入手关心帮助下派干部,为他们营造良好的锻炼环境。

㈡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的锻炼,充分体察民情,感受体验农民生活,使下派干部对基层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有了深刻的认识,党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和主动性。

⒈磨炼了意志,增强锻炼的信心。由于我县山区面积广,自然条件恶劣,但下派干部还是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参加挂钩农户生产劳动,自觉加强锻炼,从而使下派干部在艰苦环境中经受了考验,意志得到了磨炼,增强了继续在基层锻炼信心和决心。

⒉强化了奉献意识,密切了干群众关系。几个月来的锻炼,下派干部转变作风,一心深入基层,放下架子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交心谈心,充分感受了农民生活的艰辛,增进了与农民朋友的友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增强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⒊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着力点,基层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得到了实惠。下派干部在县、乡村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基层群众脱贫致富出主意、想办法,求实效、办实事,使下派地区的群众得到了实惠。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下派基层锻炼以来,在组织部门和各乡(镇)党委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使下派的机关年轻干部得到了锻炼,增长了知识和本领,也为当地的群众带去了信息和技术,实实在在地为下派乡(镇)和农户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但离省、州党委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的总体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㈠下派干部仅局限在为挂钩农户开展帮扶工作工作上,在全面地了解掌握挂钩乡镇、村的实际情况上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便为下步的挂职锻炼作准备。

㈡下派干部在开展帮扶过程中,只停留在帮助挂钩户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而在帮助群众寻找长期致富门路上还有差距,仅局限于“输血式”帮扶,没有注重群众自身的“造血”功能。

㈢组织部门和选派单位日常事务多,与下派干部间定期不定期联系上有差距,有时不能及时了解下派干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对他们关心照顾不够。

三、意见及建设

针对目前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下派锻炼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来抓:

㈠县、乡村各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下派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帮助指导他们多深入基层村社,多了解所在乡镇、村的情况,切切实实为下步的挂职锻炼工作作了准备。

㈡选派单位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提高思想认识,从培养锻炼部门年轻干部队伍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发挥部门的优势,积极支持下派干部在基层开展工作,做他们坚强的后盾,力所能及地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方面面为他们提供服务,让下派干部在得到锻炼的同时,也要为下派锻炼地区群众找到一条长效的脱贫致富门路。

㈢县、乡村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系,健全组织部门、选派单位定期下基层联系下派干部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第13篇】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区监察局丰监字[2022]36号《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推行全程办事代理的工作情况以及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效能建设基础工作情况

建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定效能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和分工,对效能建设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各种规章制度,并已装订成册,部分内容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效能建设工作实行年终评比考核,对在工作中模范遵守相关制度、工作满意率较高、受到服务对象书面表扬及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在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对在工作中搞不正之风、服务对象意见较大或因各种原因屡受批评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年终评比先进资格;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在政务公开方面,对我局的职能、内部机构、联系方式、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以网络、电子触摸屏、咨询电话的形式进行常年公开;对年度工作目标、公务员、干部录用、任免、考核等以张贴、发放材料的形式进行公开;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实施机关及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书、表格等分别以网络、宣传材料、咨询电话的形式进行常年公开,并通过首都之窗按照规定的格式,将上述内容和我局的职能、许可项目、服务项目、决策、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在线填报,对有关内容的变动及时进行了在线修改和完善;对我局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以网络、咨询电话的形式进行常年公开。

在工作动态方面,我局将落实区政府的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对煤炭和燃油质量的监管,局党组要求大家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和考评工作,我局年初已制定了行政执法和重点监管工作的目标和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对于廉正建设,我们上半年结合先进性教育和党员两个《条例》的学习,使廉正建设的教育和监督得到深化,下半年我们要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教育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

三、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落实情况

1、我局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室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去年6月21日开始运行。根据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我局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受理投诉举报、接待业务咨询共四项业务纳入受理室受理的业务范围。其中行政许可2项,服务事项2项,全部免费。

2、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7项,包括局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和特检所负责实施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计量检测所负责实施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事项为4项,包括企业标准备案、企业执行标准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其中,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签发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核准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全程办事受理室业务范围,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许可程序和工作规则的要求办理,实行受、审分离,由受理室受理许可申请,送达许可决定和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场(厂)内机动车使用登记和服务事项,尚未纳入全程办事受理室业务范围。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因条件不具备,目前尚未开展。特种设备检验由特设所受理室统一受理,并按市局规定的检验工作规则实施检验。

自去年9月18日实施网络监控以来,我局受理室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7件,全部纳入网络监控系统,群众满意率为100%,按时办结率为88%,其中网络监控系统显示超时的2件是由于企业原因造成的。

我局承办的许可事项均由一个部门独立审核,不涉及联审联批和联合办理的问题

3、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可从我局的网站下载文件和表格,查阅我局的有关信息。

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五年十月八日

【第14篇】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0*年至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94人,提起公诉10899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3件53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200*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9件39人;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2人、追加起诉3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0人,不起诉731人;对违法取证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明确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

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2人次;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充分发挥派出驻监管单位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件,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41件,已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的28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67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监督方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2件,人民法院采纳44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二)以开展专项监督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针对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在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共查阅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盐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20538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20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0件12人。200*年5月,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等犯罪案件。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73人(次),发征求意见表735份,未发现构成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按照“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和“清前抑后”的方法,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65件,办结62件,依法妥善处理了苏少先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蒋少云、毕建学要求返还财产等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 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以办理上访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促进规范执法。

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解决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公、检、法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0余次,发出督办函20份。结合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20xx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实现了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20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对20xx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件次,从中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滥用职权案时,发现自治区监狱局20xx年至200*年共违法批准罪犯请假外出就医76人,致使重大毒贩周彦吉脱逃,继续贩毒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使违法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得到纠正。

(三)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责任心、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综合协调,分步实施,注重效果”的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加强了确保办案质量的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办案标兵、“十佳”办案集体、争办“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狠抓办案规范、学习培训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建设。各级检察院将“办案质量年”活动,同自治区政法委组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使三项活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办案数量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0*年至200*年,我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有15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并从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建设、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理论和专题研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业务经费装备保障、科技强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和办法以及100多条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0*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作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对原有的600余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自侦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等100余项规范。以各个工作岗位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规范为重点,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384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占干警总数的98%,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0*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22个市、县(区)检察院,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列举出了重点办案部门和环节上的六个方面29个不规范问题及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分别作出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于200*年10月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合法、规范、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监督规程和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9人,监督“三类案件”100件。在已经监督结案的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2件。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实践。针对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定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的问题,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各市级检察院均同市中级法院就办理民行案件实践中的调阅案卷、抗诉案件的审限、出席再审法庭和检察建议的适用及效力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会签出台了相关规定。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程序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明确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保障了监督权的行使落到实处。该《办法》实施后效果明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银川市检察院提请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年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0人。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35.3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组织案件复查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检查,共复查各类案件1571件,对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理不当等问题的123件案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同时,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处理清况专项检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799.4万元,返还当事人及发案单位427.5万元,上交财政284万元,待处理87.8万元,已按规定解决66.3万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还。

依法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在依法履行职责和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的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要求复议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制约,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共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复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变原决定16件17人。在公诉工作中准确把握起诉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

(五)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监督,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0*年7月29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年9月1日施行),进一步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的规定》,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批转和人大代表直接转交的申诉控告案件,并及时答复人大有关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本人。对于直接申诉控告到各级人大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通过人大的个案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监督意识不强。执法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

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不善监督。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可能“伤和气”,怕影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有的在审查案件中把关不严,即使发现问题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该监督的不监督,该纠正的不纠正。有的面对干扰阻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缺少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敢监督。

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得到依法纠正。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好,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纪违规办案,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四是现行法律对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够完备,影响了监督效果。现行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得比较原则,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得不具体,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法律对有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得不明确,被监督机关不愿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无法制约,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人才缺乏,检察官队伍面临断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当前,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各种模糊思想。要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坚决纠正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旧执法观念;增强保障人权意识,坚持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的同时,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坚决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带有倾向性的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希望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加大检察工作改革的力度。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探索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现和查办机制,健全和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以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以及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方面的作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在抓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和有序。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途径,补充检察人员,逐步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坚持把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围绕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基本素质和落实基本保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区检察机关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15篇】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我委按照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自去年8月以来,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了机关行效能建设,现将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着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发动。注重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动员会、座谈会活动,引导全体职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入效能建设。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首问首接制》、《行政审批程序》等近百项规章制度,汇编成《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汇编》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制度汇编》两册制度文件集,共150多页。四是实行机关上下班签到制和商委工作预安排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签到制度,一个月通报一次。每月末召开一次工作预安排会,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让每位领导、职工对全委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都全面了解和掌握。五是建立工作情况监督制度和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为强化督导工作,确保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以忠商直党委〔2022〕1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对各科、室、队工作人员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层层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建立责任保证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要求各科室(队)每季末月下旬将目标任务执行情况报送商委办公室,欠进度的项目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二、明确目标,集中精力抓整改

(一)本单位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本着“态度诚恳,行动迅速,作风扎实,措施到位,整改有力”的原则,以整改提高为重点,逐一讨论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商贸流通发展指导的问题。我们制定《忠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代县政府起草出台了《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召开了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工作会,出台相关大力发展三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忠县经济大发展。

2、关于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我们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解决好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如依法公开拍卖了忠县糖酒公司,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妥善处理雷金华(原生资公司)要求将其个人住院医疗费纳入改制成本的信访要求,及时息访;及时召集原县医药公司负责人筹集资金,于9月20日前支付了部分职工的安置费、抚恤金等,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各届反映情况的整改情况。根据社会评价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

1、关于反映“部门配合工作差”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交流经验、互通情况,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二是对我委的行政许可职能进行认真梳理,使相关人员熟悉审批程序、审批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内容;三是请县法制科对我委从事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2、关于反映的“对洋洋百货管理不力,出现堵道”的问题。一是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和困难;二是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协调劳动、就业、工商等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职工完备相关手续,提高职工的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加强对企业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把企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营造和谐社会。

三、效能建设成效突出

机关逐步形成“四种风气”,增强“四种意识”。即形成努力学习的风气;团结协作的风气;勤政务实的风气;事事为群众着想的风气。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工作肯干、实干、能干的意识;团结互助、构建和谐机关的意识;公正廉洁的意识。商直机关党委得知善广乡村民黄永明在洪水中勇救四孩痛失两亲的先进事迹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老总和广大党员积极捐款13000元,于8月16日上午,由主任叶世久,书记朱士方带领企业老总及党员代表前往善广乡,亲自将捐款送到黄永明手中,并号召广大党员职工向他学习。

四、常抓不懈,促效能建设上新台阶

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效能建设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去处理,还有许多不足需要去整改。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的发展为统领,以提高“四个意识”,着力“三个规范”,达到“一个标准”,做到班子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整改不断,以更加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正视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实施整改责任,促进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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