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告2013年第21号――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文章来源:国土资源部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3年第2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12-30
实施日期 2013-12-30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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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3年第21号)

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为强化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1.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2.铜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3.铅锌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4.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5.钾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6.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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