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省2004年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04]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02-16
实施日期 2004-02-16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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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省2004年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2004年2月16日 财关税[2004]3号)

昆明海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云南省进口花卉种子种苗免征进口税收有关问题的函》(财税[2001]0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云南省进口花卉种苗、种球及种籽免税指标为1700万美元。具体品种、数量按《云南省花卉产业免税进口种球、种苗、种籽类清单(2004年度)》(见附件)执行。

二、2004年度云南省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的免税指标调剂办法仍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云南省人民政府在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的免税指标范围内进行种类、数量和金额调剂使用的通知》(财税 [2002]16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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