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保密局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出境的规定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国家保密局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国家保密局
发布文号 国保发[1994]1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12-08
实施日期 1995-04-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信息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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