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批转北京市外经贸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2001]外经贸合字第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1-03-13
实施日期 2001-03-13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