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chinapac)网路组织和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04-11
实施日期 1994-04-11
法律话题 信息服务
产业领域 信息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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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模块标识符(NAMS ID)分配方案见下表所示。

例如:北京

城市代码01

RM模块标识符为01001,01002,……,按顺序排列。

AM模块标识符为01201,01202,……,按顺序排列。

2.网络模块记忆名命名规则

网络中每一个模块都有一个记忆名,这个记忆名在全网是唯一的,它由8位字符组成,其命名规则如下:

8记忆名位用ABCDEFGH表示,其中:

--------

ABCD——表示汉语拼音局名标志。

E——表示本局模块安装地点标志,按英文26个字母顺序表示。

F——模块标志,即

R表示北电的RM模块,

A表示北电的AM模块(DPN-100/10S以上),

S表示北电的小AM模块(DPN-100/5),

P表示北电的PAD(DPN-100/3),

T表示北电的DPN-100/1。

GH——模块代码标志,由2位十进制数字组成,即01~99。使用举例:

北京电报大楼:RM:BJBJAR01,BJBJAR02,……

AM:BJBJAA01,BJBJAA02,……

北京国际大楼:RM:BJBJBR01,BJBJBR02,……

AM:BJBJBA01,BJBJBA02,……

3.路由标识符(RID)分配原则

全网RID为1~126,按各省分组交换网建网(采用北电设备)的先后顺序排列。由电信总局统一分配。

第五节 网路信息管理

一、各级网管中心收集处理并交换的信息

1.故障告警信息(ALA)

(1)省级网管中心应实时收集本网管辖范围内各交换机模块的实时告警信息1~5级(包括模块中各种板子故障发生、恢复信息,中继电路、设备故障发生、恢复信息,用户线故障信息,网络链路故障,虚电路故障等信息)以及网络性能下降的信息。

(2)全国网管中心应实时收集省级网管中心传送的重要告警信息,包括3、4两级,并协助、指导,必要时派人到故障节点处理。

2.统计信息(STA)

(1)省级网管中心应每月至少统计一次本网管辖范围内的各模块、中继电路、虚电路、网络链路等告警统计信息,分析告警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每月一次将本网网络可用性报告(ATT)中网络性能汇总表、RM和AM模块、服务器、交换局性能汇总表,中继系统性能表、网络链路性能表、未达标虚电路表及综合性能表传送全国网管中心。

(2)全国网管中心应将未建省网的局上述统计分析数据传送当地省管局,便于当地局分析网络性能,处理、解决问题。

(3)全国网管中心应每月汇总、统计全网运行质量信息(分开省际网和省内网)并进行分析,通报全国。

(4)各级网管中心每月应做忙时业务统计观察,每月第二周星期二至星期五中任意连续三天9~11点。统计分析情况每月报电信总局。

3.计费信息

(1)全国网管中心负责实时收集全国各模块计费数据信息,并根据各省要求,将各省计费原始记录和计费统计信息传送至各相关省。

(2)全国网管中心负责处理国际通信计费信息以及业务摊分所需要的信息。

(3)全国网管中心负责提供业务量、流量、业务经营状况、收入、业务类型及用户构成分析信息,大用户通信量及收入信息以及经营、业务预测所需要的信息。

(4)省级网管中心原则上不实时收集计费信息,对于已建立省计费系统的局,需实时将出省及国际港澳原始通信计费数据送一级网管中心;并将本省范围内每月用户数、业务量、流量、收入等有关信息传送全国网管中心。

(5)全国、省级网管中心对于各相关局和用户的业务查询,应及时(24小时以内)给以负责答复。

(6)全国、省级网管中心应按各局或用户要求及时提供月、年计费和统计信息。

二、各类信息管理要求

1.故障实时告警信息:

省级网管中心对于各模块实时告警信息应至少保留半年。全国网管中心实时收集重大告警信息应至少保留一年。

2.各类统计管理信息:

忙时统计分析信息应至少保留一年,月管理统计信息应至少保留一年。

3.计费统计记录:应至少保留一年。原始数据至少保留半年。

4.LOG命令记录:应保留三个月。

三、网络信息分析处理要求

①省级网管中心设有网络性能分析设备(如VAX或IWS)和工具(如OMAT、AAT、ROUTOP等),负责其所管辖区域网性能数据的分析,于次月5日前将分析报告省管局和全国网管中心。

②省级网管中心没有网络性能分析设备和工具的,由全国网管中心负责将该省内网性能数据的分析,每月一次,送相关省管局和网管中心。

③全国网管中心负责全网性能数据的分析,于次月10日前将分析报告报邮电部电信总局。

第六节 主要业务管理流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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