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6-04-11
实施日期 2016-04-11
法律话题 交通运输 ; 海商海事
产业领域 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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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3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7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杨传堂

2016年4月1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3号)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六条第(二)项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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