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调整国际分组交换数据通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5-10-05
实施日期 199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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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调整国际分组交换数据通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1995年10月5日)

为有利于国际分组交换数据通信业务的发展,满足用户需求,现对国际分组交换数据通信业务资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计时费由每分钟1.30元调整为每分钟1.00元,信息计量费由每字段0.12元调整为每字段0.08元。

上述资费标准自1995年10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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