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浙江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浙商务建发[2010]169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6-01
实施日期 2010-06-01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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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商务建发〔2010〕169号)

各市贸易局(经贸委、商贸办):

为切实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现就做好今年“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调研指导,整体推进工作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厅领导赴温州、台州调研期间两地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浙商务函〔2010〕28号),省商务厅将加强对各市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工作指导,尤其对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较低的地区,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整体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二、建立相应制度,加强督查考核

一是建立月度报表制度。为及时了解各市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度情况,从6月份开始,各市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表数据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二是建立“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的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及存在问题,省商务厅将定期约谈“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法人代表,增强其工作责任感,加强工作沟通,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根据今年各市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目标任务(附件2),我们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重视及政策支持情况、农村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培育情况、农村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建设情况、村级连锁“示范店”建设情况、月度报表报送情况、工作特色等几个方面,制订了《浙江省2010年度各市行政村连锁便利店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3),对各市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适用于省商务厅重点工作、新农村建设、平安浙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食品安全等所有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有关的考核项目。请各市于2010年12月底前,根据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自评和总结,并将自评表和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三、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创新发展

一是重新认定“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见附件4)。对被认定的2010年“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继续给予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信息化改造、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支持。

二是开展村级连锁“示范店”建设活动。各市要把创建“示范店”作为提升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推进。“示范店”建设标准另行制定。对评定为“示范店”的村级连锁便利店,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授予牌匾,省财政有关政策中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积极探索农村连锁超市发展新途径、新模式。近几年来,我省农村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在农村连锁超市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如: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与邮政合作,利用邮政车辆配送商品,减低经营成本,提高商品统一配送率;江山左邻右舍便利商店有限公司积极探索农村连锁超市专业化发展的新路子,村级连锁便利店商品统一配送率接近100%;杭州华辰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积极提高农村连锁经营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海宁市浙江好立方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通过标准化工序,把废旧集装箱改造成为营业用房,放置于农村闲置空地,以连锁经营方式,开展以销售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的经营活动,同时提供村邮站、测血压、复印、周边城镇就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解决当前推进农村连锁经营中商业网点严重缺乏的突出矛盾,引起各方关注。希望各地继续探索创新,不断创造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为全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积累先进经验的“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在有关财政政策上给予倾斜。

联系人:余永胜、戴振海

电 话:0571-87058104,87057594

2. 浙江省2010年度行政村连锁便利店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3. 浙江省2010年度各市行政村连锁便利店工作考核评分表(略)

4. 2010年度“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略)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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