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文章来源:徐州市政府
发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5-11-01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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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41号)

经2015年8月25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

市长 朱民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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