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财务处关于申报2012年外汇额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11-01
实施日期 2011-11-01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教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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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财务处关于申报2012年外汇额度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全院外汇额度的预算,请各单位务必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2012年度所级出国用汇计划报办公厅财务处(格式详见附表)。希望各单位将所级出国计划所需外汇额度尽量做实,并留有余地,因为年度中间不再申请和增拨外汇额度。

另外为了不影响2012年的外汇额度的报送和申请,请各单位的2012年度外事工作计划表的每一项都需填报(包括所需外汇币种、换算美元数和折合人民币数)。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报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刘晖 联系电话:010-68597139

电子信箱:hliu@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表:2012年度外事工作计划表

序号 姓名或设备、仪器名称 出访国家 出访天数 所需外汇 科研用汇数 美元合计 约合人民币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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