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5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5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