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和项目批准书编号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育部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外综[2004]7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10-12
实施日期 2004-10-12
法律话题 文体教育 ; 对外合作
产业领域 教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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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申请报告式样

×××字[200×]×××号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备案编号的报告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经研究,我厅(委)批准×××(指中国教育机构或内地教育机构)与×××(指外国教育机构或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合作举办××××××(项目),实施××××××(须明确办学层次并区分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请予备案并核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或《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mdb电子文档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员会)

××年××月××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同意编号复函式样

教外司综 [200×]×××号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备案编号的复函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字[200×]×××号文悉。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厅(委)报送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准予备案,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核定为:××××××。

此复。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年××月××日

暂不同意编号复函式样

教外司综[200×]×××号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备案编号的复函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字[200×]×××号文悉。

经核查,你厅(委)报送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条和(或)《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条的规定,××××××(陈述理由),决定暂不予备案,建议你厅(委)予以纠正后,另文报备。

此复。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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