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秩[2012]4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01-17
实施日期 2012-01-17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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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商秩〔2012〕4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四川省“十二五”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商务厅1月16日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09〕2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就“十二五”期间在全省深入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系列文件部署,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健全商务行政执法机构,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畅通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强化市场监管,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维护市场秩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处罚与宣教相结合;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原则,逐步实现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开;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与自主探索相结合的原则,以地方为主,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等支持政策,引导、推动全省各地加大力度,奋起直追,构建全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开创全省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通过5年时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初步建成以省、市(州)两级12312服务中心为主体,县(县级市)12312举报投诉点为依托,以商务执法队伍为支撑,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继续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21个市(州)、80%以上的县(县级市)完成建设工作,初步构建全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商务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

1、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现有商务执法队伍基础上,通过整合、归并、充实现有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综合行政执法可从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拍卖、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洗染业、典当、外经贸等其它领域。

2、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机构编制和财政支持,充实熟悉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对落实人员编制暂时有困难的地方,争取通过从内部调剂人员等方式,保障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职责。严格持证执法制度;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提高调查取证能力。

3、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规定分解执法职权,严格追究违法行政责任。

4、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整治。适时开展巡查、抽查、临检、暗访等执法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及时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针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以及其它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参与渠道

按照商务部确定的统一标准和技术要求,逐步建设省级和地级以上城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及县级联系点,在市县工作基础上,适时重建省级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形成中央、省、市(州)、县(县级市)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搭建商务主管部门与企业、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同时,作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提供商务领域有关事宜的咨询、指导,树立商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1、建设完善各市(州)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建设12312服务中心,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落实人员、办公设备和场地。主要负责:

(1)接收社会公众对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

(2)建立举报投诉流转、案件督办、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举报投诉案件分流、转交、办理、反馈流程。

(3)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

(4)采集、上报危害商务行政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国内外贸易中的异常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5)统计、分析、上报所属的举报投诉信息和商务执法数据。

(6)商务部门职责内适合12312中心承担的其它工作。

2、设立县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

县(县级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执法队伍内部安排专人,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设备,作为商务执法队伍与市(州)级12312服务中心,以及上级商务执法队伍之间的联系点,可不单设机构。主要负责:

(1)接收社会公众对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

(2)接收上级12312服务中心转交本级商务执法队伍处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3)通过上级12312服务中心,及时上报需由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处理的案件。

(4)采集上报扰乱流通秩序的突发事件,报送有关执法数据和信息等。

(5)商务部门职责内适合12312服务点承担的其它工作。

3、健全工作制度

推动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举报投诉信息分流、转交、办理、反馈流程,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强化商务行政管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确定专门推进机构,落实牵头部门,承担组织协调、实施推进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继续在全省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根据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分年度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商务厅将通过适时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编发简报、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交流力度;支持、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对具备全国试点工作条件的,商务厅将商财政厅,积极向商务部、财政部推荐。

(三)加强统筹规划。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十二五”期间商务事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好本地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制订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已验收合格的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做好回头看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当地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各试点单位要高标准建设、使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其他地方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四)加强政策支持。加强市场监管现代化执法装备的配备,以及现代化技术在服务社会、执法办案等方面的应用。加大资金保障,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装备的现代化建设。积极争取商务部、财政部将我省纳入全国的试点省,获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试点单位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建立专门的保障机制,加大人、财、物等投入,积极推进当地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健全工作机制。密切与公安、畜牧、工商、质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食安办等部门关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

(六)加强业务培训。建立省、市(州)、县商务主管部门分级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承担商务执法工作的人员、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工作人员等人员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形成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工作队伍,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提供人才保障。

(七)扩大新闻宣传。通过会议培训、外出培训和引进人才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引导相关企业知法守法,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各类媒体开展深度报道,充分宣传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措施和成效,逐步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众对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商务行政执法的认知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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