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9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24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