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

文章来源:汕头市政府
发布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布文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7-09-03
实施日期 2017-09-03
法律话题 交通运输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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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7年8月2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17年9月3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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