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跨区域或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建[2013]115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11-14
实施日期 2013-11-14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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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跨区域或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商建〔2013〕115号)

各市(州)、扩权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579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跨区域或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2.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14日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跨区域或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57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2013年跨区域或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思路

在国家级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和省级农产品流通项目推进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农产品多元化特点,突出反季节农产品、高山立体农产品、大地蔬菜特色,扩大农产品错峰上市规模,培育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跨区域对接能力,进一步加快构建我省以农批对接为主体、以农超对接为方向、以直供直销为补充,以电子商务为探索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二、发展目标

(一)在主产区形成产地集配网络,促进产地冷藏能力增加30%。在主销区形成终端加工配送体系。

(二)项目实施单位对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率达到50%;项目区内培育5个农产品流通品牌,果蔬冷链流通率达到20%,流通损耗率降低10%。

(三)建设省级农产品流通信息交流交易平台,初步实现重要流通节点互联互通,培育建立区域性农产品交易指数。

三、支持方向

(一)支持在主产区建设集配网络。包括集配中心、预冷库、贮藏库、包装加工中心及冷藏设施等。

(二)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开展服务于主产区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冷藏设施、信息中心和标准化销售专区建设。

(三)支持建设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省级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四)支持产销两地企业跨产区、集散地及销区布局产销链条项目。

(五)支持冷藏保鲜技术的研发应用,发展全程冷链。

四、支持标准

对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进行支持。

五、承办条件

--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从事农产品批发行业三年以上,在主产区已有对接的合作社、经销户;经营渠道广、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具有一定的交易规模,上年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5亿元以上,市场占地面积100亩以上。

(三)在主销区初步形成终端加工配送体系。

(四)有企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五)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农产品流通企业

(一)从事农产品流通行业三年以上,在主产区已有对接的合作社、经销户;经营渠道广、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二)具有一定的交易规模,上年度农产品年交易额在5000万元以上,在主产区年采购农产品不低于3万吨。

(三)在主产区具有特色农产品品种5个以上,农产品错峰上市1个月以上,形成自主品牌2个以上。

(四)有企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五)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市(州)商务局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实施项目,会同财政推荐承办企业,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扩权强县项目由市(州)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省商务厅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并在公众网上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公示无异议,省商务厅、财政厅将实施方案、资金安排意见报财政部和商务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

1、资质证明;

2、上年度审计报告;

3、涉及建设用地的需提供项目建设用地证明;

4、企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五)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承办企业向当地市州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商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验收。省商务厅、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抽查。企业申报验收材料由市州商务部门存档。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跨区域或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建立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对于解决农产品“卖难”,促进农民增收,稳定产销关系,保障市场供应,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市州一定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规划、抓紧实施

开展产销衔接链条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抓住重点环节,按程序择优筛选试点企业和建设项目,组织好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三)建立机制、加强引导

开展产销衔接链条建设将涉及农业、工商、质检、国土、税务、商务、财政等多部门,因此要建立和完善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25号)等文件。引导企业开展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和项目的区域示范、引领和支撑作用。

(四)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对推荐的承办企业和项目一定要按程序组织申报,企业申报项目不得与往年申报项目重复,一个项目不得多处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对项目实施过程要实行动态监管,分阶段掌握工程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地商务部门、财政局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对项目实施情况省上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建立项目承办单位“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2013年跨区域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申报表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年交易规模 已建配送中心 (㎡) 冷库 (㎡) 主销区 品牌
主产区收购 跨区销售 已与哪些省销售
交易额 (万元) 交易额 (万元)

2013年跨区域反季节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申报表

(新建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时间 实施地主产/销区 预计效果
促进产地冷库增加(%) 对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率达(%) 培育品牌(个) 果蔬冷链流通率达(%) 流通损耗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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