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06-06
实施日期 2012-06-06
法律话题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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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十五号)

根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及执法检查计划,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11日至1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为全面了解各方面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在执法检查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立公开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途径,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律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电话(传真):0971-8457040

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邮编:810000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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