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府规〔2022〕20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2-12-27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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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规〔2022〕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1年1月27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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