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重庆市政府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2]300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11-02
实施日期 2012-11-02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教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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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渝办发[2012]30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快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教育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社区教育是我国社会进入现代化、城市化阶段的必然要求,既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又是实现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社区教育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基本空间载体,采用传统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技术手段,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社会成员对教育的不同需求为内容,提高社会成员个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整体幸福生活质量和全社会精神文明水平。

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市社区教育工作还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保障不持续等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市各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明确社区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建设西部教育高地、缩小三个差距、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参与相结合,促进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积极开发和充分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达到50%以上,其中,主城九区达到80%以上, “一小时经济圈”内其他地区达到70%, “两翼”地区达到40%以上。

-到2015年,建成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0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到2020年,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社区教育覆盖全体市民,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基本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三、加强社区教育的工作措施

(一)开发社区教育资源。

在整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的优质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开发以提升公民生活素养、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具有重庆地方特色、市民喜闻乐见的教育资源,将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思想贯穿到从幼儿教育到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努力提高市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无障碍入学和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逐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支持鼓励各类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为所有有意愿、有能力接受教育的人提供学习机会和服务。

(二)建立四级社区教育网络。

由市教委牵头,依托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平台和办学网络的优势,成立重庆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作为全市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或工作站成立社区学院,各街道(乡镇)依托文化中心成立社区学校,社区(村)建立社区学习活动室,从而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四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打造数字化学习型城市。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庆终身学习网”,并以此为载体建立各区县(自治县)数字化学习平台,把数字化终身教育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使其成为既能提供职业培训,又能开展休闲教育和文化教育,多样化、多层次的市民社区教育的资源中心、政策信息传播中心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实现各区县间学习资源的互联互通,积极营造“自主学习、自由学习、快乐学习”的终身学习氛围。

(四)推进社区文化建设。

积极探索社区内现有文化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社区教育新模式。利用现已建成的“农家书屋”“社区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面向在职在岗人员、城乡居民、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深入开展各类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周期性的开展系列重大学习活动,推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周” “全民健康月” “文明市民日”等终身学习活动,培育重庆市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品牌。

四、落实社区教育工作的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保障。

社区教育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市教委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市教委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市社区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各级社区教育业务机构的组建、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设立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市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社区文化活动,强化社区教育的新闻宣传、舆论导向;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各类人员的培训;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社区教育政策性经费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扶贫办、市科协、市移民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负责整合协调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与社区教育的统筹利用;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落实和提供本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二)加强政策保障。

抓紧制定《重庆市终身教育条例》,明确以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为目标的社区教育发展战略框架、社会各方的权责和义务、各种教育资源的配置途径和方式。

明确各级和有关部门在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把社区教育工作绩效作为“一把手”及主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和完善对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制。市政府将通过对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示范街道的申报、评估和表彰奖励,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经费保障。

加快形成政府、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城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举办者多元投入机制。从2012年起,全市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重庆市终身学习网的建设、全市大型学习活动的组织、市民免费培训项目补助、社区教育师资培训和教学资源建设、教材编写等公益性教育服务建设国家级、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的区县(自治县),每年应按不低于人均2元的标准(区域常住人口)安排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落实相应的经费;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培训。

(四)加强队伍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要为社区组建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要、富有社区特色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街道(乡镇)要有专人分管社区教育工作,专职人员主要在现有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中统筹安排解决;鼓励辖区内教师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将其兼职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纳入职务职称评聘的内容;要充分发挥社区内的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各行各业专业人员及在校大中专学生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建立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高终身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能力。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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