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确认报备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名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流通司函[2012]136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11-30
实施日期 2012-11-30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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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确认报备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名录的通知

(商流通司函[201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当前各地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名录报送工作已经结束,典型企业数据上报工作正全面展开,为确保名录稳定统一,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完整,请于12月5日前将最终调整确认后的典型企业名录正式导入商贸服务行业统计系统,供我部备案。12月5日后,已经上报备案的典型企业名录不得擅自修改,如确因工作实际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一以书面形式报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联系人:胡迪

联系电话:010-85093758

传真:010-85093762

邮箱:ltliutong@mofcom.gov.cn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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