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则》的公告

文章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8号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6-30
实施日期 2022-06-30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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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机构代码(4位)

认证机构代码共4位,由认证机构批准号中年份后的流水号按如下规则构成:

内资认证机构代码取认证机构批准号的3位或4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不足4位在前面加零补齐。例如认证机构批准号为CNCA-R-2002-001,认证机构代码为0001,认证机构批准号为CNCA-R-2022-1001,认证机构代码为1001。

外资认证机构代码首位为数字9,后三位取认证机构批准号的2位或3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不足3位在前面加零补齐。例如认证机构批准号为CNCA-RF-2002-07,认证机构代码为9007。

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备忘录框架下的境外认证机构代码首位为数字8,后面3位取认监委确定的流水号,不足3位在前面加零补齐。

二、认证标志印制年份代码(2位)

采用年份的最后2位数字,例如为22。

三、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位)

该代码是认证机构发放认证标志数量的12位阿拉伯数字随机号码。数字产生的随机规则由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

四、有机码二维码

认证机构应优先选择使用二维码查询,生成与有机码一一对应的二维码,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有机码查询方式。

(一)二维码生成规则

认证机构可以通过软件程序或工具批量制作有机码二维码。由“认监委指定查询网址(https://f.cnca.cn/f/p=) 有机码”生成唯一的有机码二维码。

(二)二维码尺寸规格

根据获证产品或获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尺寸、印刷技术,确定二维码的印刷尺寸,宜不小于7mm×7mm,其分辨率宜不小于300PX×300PX。

(三)二维码查询

社会公众使用认监委官方的有机码查询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经过系统安全验证,系统自动展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有机码及认证证书信息。

有机产品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证书编号规则。认证机构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录入认证证书、检查组、检查报告、现场检查照片等相关信息,经格式校验合格后,由系统自动赋予认证证书编号,认证机构不得自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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