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1-05
实施日期 2021-01-05
法律话题 文体教育 ; 税务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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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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