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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文章来源:
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1-05
实施日期
2021-01-05
法律话题
文体教育 ; 税务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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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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