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金〔2025〕6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7-02
实施日期 2025-07-02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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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为当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cn-1、cn-2、cn-3、cn-4分别为前第1年、前第2年、前第3年、前第4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三、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和负债在期限结构、成本收益、现金流等方面匹配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权益投资比例,把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平衡,实现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四、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注重稳健经营,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完善内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加强投资组合管理,挖掘收益稳健、风险可控、具有升值潜力和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投资标的,努力增厚长期稳定收益,更好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压舱石”作用,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增强投资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并不断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体系,做好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收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交易管理和投后管理。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自开展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开始,按照《办法》及本通知执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可参照执行。《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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