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2011年度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06-30
实施日期 2011-06-30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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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2011年度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州(市)、腾冲县、宣威市、镇雄县商务局、财政局:

各州(市)、县(市)推荐申报的2011年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材料收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1年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1〕8号)精神,完成省政府提出今年建设改造100个乡镇农贸(集贸)市场的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核准你州(市)、县(市)2011年度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计划 个(具体项目计划附后)。

二、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地区项目的指导、督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按期完成本地区建设改造项目任务。

三、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应在项目建设改造竣工后,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共同对本地区建设改造项目逐一进行现场验收,并将联合验收报告(包括每个项目审计报告、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于2012年2月20日前联合上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对各州(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复验。

联系人:云南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朱长松

联系电话:0871-3135269

传真:0871-6269945

联系人:云南省财政厅企业处张海峰

联系电话:0871-3625140

传真:0871-3625140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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