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制税则司关于三线搬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复函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函字[2000]2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0-03-29
实施日期 2000-03-29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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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制税则司关于三线搬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复函

(财税函字[2000]29号 2000年3月29日)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湖南省三线调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情况的报告》(财驻湘监字[1999]47号)收悉,根据财税字[1999]73号文件和财税函字[2000]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自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按照财税字[1999]73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三线调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享受三线搬迁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地址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

湖南长丰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

湖南长丰汽车沙发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

华达杰克赛尔(湖南)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娄底市

湖南长稳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长沙市

湖南娄底植绒厂 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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