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2-10
实施日期 2021-02-10
法律话题 知识产权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2.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验收申请书.docx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