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商务领域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年9月)
各市商务局(委):
现将《广西商务领域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商务领域2013年食品安全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3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宣传主题
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二、宣传时间
宣传活动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至6月27日,2013年6月17日,我厅参加“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参加当地“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2013年6月22日为全区商务系统主题活动宣传日。
三、宣传内容和形式
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大力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成效,普及猪肉、酒类安全的相关知识。
(一)制作宣传展板。通过文字资料及图片的形式,展示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重点宣传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
(二)印制宣传资料。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肉品、酒类鉴别常识,印发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知识宣传册。
(三)开展肉类、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宣传活动。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和酒类流通企业现场开展肉类和酒类安全知识培训,普及肉品和酒类安全基本常识,指导人民群众增强识假防骗能力。
四、组织全区屠宰企业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宣传周期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与辖区屠宰企业全面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屠宰企业是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出厂肉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的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区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按照当地食安办的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要贴近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认真筹划活动形式和内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强化活动效果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充分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设立公众热线等形式,使宣传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真正吸引人、教育人,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公众深受教育。
(三)严守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
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厉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
(四)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
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及前后的食品安全舆论监测和研判,及时回应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活动总结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注意收集活动期间的相关信息和影像资料,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并于6月28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音像资料一并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以便综合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