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缓办理通知书》式样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资产发[1997]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01-24
实施日期 199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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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受理

通知书》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缓办理通知书》式样的通知

(国资产发〔1997〕3号 1997年1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缓办理通知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产权登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缓办理通知书》式样

第 联 编号:

__________: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初步审查决定受理你单位申办的 产权登记。请按有关规定配合产权登记机关做好产权登记申办工作。

受理经办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产权登记专用公章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交申办企业或单位,第二联由产权登记机关保存)

第 联 编号:

__________: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你单位的书面申请,你单位因_____,现准予暂缓办理_____产权登记,你单位应当在____日内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后,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在暂缓办理产权登记期间,你单位应停止使用原有的产权登记凭证。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产权登记专用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申请暂缓登记企业或单位。第二联由企业主管部门存,第三联由产权登记机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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