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财建[2012]295号)、《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第27号公告)的要求和规定,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2012年1月1日— 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我省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的,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二)2012年1月1日— 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我省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回收报废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三)2012年1月1日— 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我省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二、补贴资金申报地点 我省办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地点设在北、南片区的海口市、三亚市服务窗口。
(一)北片区(海口、文昌、万宁、琼海、儋州、洋浦、临高、定安、屯昌、澄迈),北片区海口服务窗口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18号楼南楼一层1041室海口市商务局,联系电话:68720854、68721081。
(二)南片区(三亚、乐东、昌江、东方、白沙、琼中、陵水、保亭、五指山),南片区三亚服务窗口地址:三亚市田独镇荔枝沟市仔村路口,联系电话:88256178、88264730。
(三)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材料齐全的车主,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请按归属区前往南、北片区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手续,逾期自误。
三、补贴资金申报需提供材料。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南、北片区的服务窗口领取,或者从“海南商务之窗”、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重型载货汽车不需提供);
(五)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七)农村客运车,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其他车型不需提供)。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
宣传解释工作。可以《海南省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问答》等,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车主及时准确了解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二)认真细致做好申报审核工作。海口、三亚市商务、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统筹协调,以确保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的正常、稳步运行。要热情、主动服务,及时受理车主的补贴申请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材料不齐全,应当面提醒车主或代办人员及时补齐。并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和核对有关信息,做到准确不误。
(三)督促回收企业及时办理回收报废相关事宜。承担我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回收拆解工作的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条件和能够出具由海南省商务厅印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应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录入车辆报废回收的有关信息,按有关规定依时对车辆进行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二联、三联),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四联)等相关资料,提交公安交通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应及时帮助解决。
(四)按时发放补贴。海口、三亚服务窗口应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财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的账户。
(五)做好资金清算与工作总结。海口市和三亚市商务、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的清算工作,保证清算结果与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吻合。在办理申请补贴资金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上报,切实为年终工作总结做好准备。请于2013年3月1日前以书面(含电子版)将《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和《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算表》(附件:3)分别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以便汇总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
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65330684 传真:65357245
电子邮箱:hnqclt@sina.com
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68530222 传真:68530516
电子邮箱:hnczjjc@163.com
2.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3.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算表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2年7月15日
海南省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一、北 片 区
(一)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5公里处西侧
联系电话:13876312883 联系人:陈玉源
(二)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
地 址:万宁市东星工业区万海大道(万宁车站斜对面)
联系电话:13807620876 联系人:熊城国
(三)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
联系电话:13807601262 联系人:文芳清
(四)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
地 址:儋州市那大镇人民大道西路 (消防队对面)
联系电话:13976126556 联系人:陈瑞芝
(五)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临高分公司
地 址:临高县临海路(农业局附近或农委附近)
联系电话:13907671362 联系人:陈让师
(六)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地 址:宁土泽
联系电话:13379813717 联系人:文昌市迈号镇迈豆村
(七)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屯昌分公司
地 址:屯昌县海榆中线90公里处
联系电话: 13518021188 联系人:林亚保
(八)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
地 址:定安县定城镇仙沟谭仙路
联系电话:13976662988 联系人:梁红超
(九)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
地 址:澄迈县大拉基地路
联系电话:13807577238 联系人:骆济明
二、南 片 区
(十)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友谊路医药小区红f栋102室
联系电话:13178962222 联系人:翁良忠
(十一)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
地 址: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40号县物资总公司办公大楼310房
联系电话:13976939078 联系人:冯晓恩
(十二)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
地 址:乐东县三角路口
联系电话:13086066188 联系人:陈诗勇
(十三)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白沙分公司
地 址:白沙县邦溪小学对面
联系电话:13398928288 联系人:杨惠召
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报废车辆信息 | 车辆 类型 |
车辆 型号 |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 使用性质 | 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报废车辆符合补贴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补贴金额符合有关规定。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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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 种类 |
货车(含载重) 总质量(千克) |
客车长度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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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次登记日期 | 交售日期 | 注销日期 | |||||||||||||||||||||||||
| 回收证明号 | 注销证明号 | ||||||||||||||||||||||||||
| 更新车辆信息 | 车辆类型 | 车辆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
| 购车发票号 | 购车价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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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信息 | 车主 | 经办人 | 经办人 身份证号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该报废车辆属申领补贴范围,同意按补贴金额拨付资金.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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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车主或经办人签字 | |||||||||||||||||||||||||
| 车主开户银行 | (公章): | ||||||||||||||||||||||||||
| 开户银行帐号 | |||||||||||||||||||||||||||
| 补贴金额 | 人民币: 万 仟元整 ¥ 元 | 年 月 日 | |||||||||||||||||||||||||
提供材料: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和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农村客运车辆需提供)、更新车辆发票(报废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算表
填表单位:
| 省份 | 上年结余资金 (万元) | 2012年资金发放情况 | 资金缺口(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 预拨资金 (万元) | 补贴车辆数(辆) | 发放补贴资金(万元) | ||||||||||||
| 合计 | 合计 | 农村客运 | 城市公交 | 重型货车 | 合计 | 农村客运 | 城市公交 | 重型货车 | ||||||
| 大型 | 中型 | 大型 | 中型 | |||||||||||
| 合 计 | ||||||||||||||
备注:1.本表重型货车含半挂牵引车。
2.本表所有数据均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本表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