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湘商建〔2014〕9号)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201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重点实施农贸市场改造等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区域性交易中心”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就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总体思路是立足为民办实事,按照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深入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买难”问题。
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以提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首要目标,重点改造市场的整体基础设施、检测检验设施和卫生设施,重点解决乡镇马路市场问题。2014年度省财政重点支持30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
二、任务分解和落实
(一)根据各市州人口、面积、县市区数、乡镇数等因素并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情况,我们对各市州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见)。各市州向下分解任务时,一是要保证每个县市区至少安排2个项目(申报数少于2个的除外);二是要重点安排乡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马路市场整治项目;三要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资金、征地拆迁及时到位,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各市州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应于4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审核。任务分解不合理的,须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审定后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
三、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由省财政统筹资金,项目补助标准较上一年适当提高。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30个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未列为示范性项目的其余270个项目,依据项目所在县市区2013年人均财力在全省排名情况适当支持。
四、示范性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2012年、2013年没有承建农贸市场改造示范性项目的县市区(见附件3),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示范性项目。每个县市区限于所承担的2014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中选报一个项目。
(二)财政“省直管县”的县市由当地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项目,并向所属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备案(各县市申报资料由市州商务、财政部门收齐后统一上报省厅);非财政“省直管县”的县市区由当地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所属市州商务、财政部门申报,市州商务、财政部门汇总后联合上报。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于5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
(三)申报资料包括:
1、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申请报告。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3、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4、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性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
5、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6、项目平面图,已竣工项目需提供现场照片。
(四)示范性项目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对入选的项目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示范性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标准,规范实施。2014年全省30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按照湘商建设〔2013〕40号文件确定的《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确保质量。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严格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跟踪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真正把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办成长远的惠民工程。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给予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配套资金支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全省内贸流通资金已纳入2014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省级补助资金是其中重点内容。省厅将根据检查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增加项目及支持资金,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况调减项目、扣减资金。
(三)建立机制,做好调度。比照2013年实施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调度和考核机制。实行每月情况调度、每季市州自评、半年组织检查、年终全面考核的办法。各市州商务局须在每月4日前向省商务厅报告上月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见附件6)(电子邮箱:jsc5198@163.com,传真:0731-82289510)。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组织年中检查和年末考核。
2.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3.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性项目支持范围名单
4.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性项目基本情况表
5.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进度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3日
2014年度全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任务分解表
| 市州名称 | 目标任务(个) | 备注 |
| 长沙市 | 11 | |
| 株洲市 | 20 | |
| 湘潭市 | 12 | |
| 衡阳市 | 29 | |
| 邵阳市 | 28 | |
| 岳阳市 | 23 | |
| 常德市 | 26 | |
| 张家界市 | 11 | |
| 益阳市 | 16 | |
| 永州市 | 29 | |
| 郴州市 | 26 | |
| 娄底市 | 13 | |
| 怀化市 | 34 | |
| 湘西自治州 | 22 | |
| 合计 | 300 |
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汇总表
填报市州: (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 市场名称 | 项目单位 | 市场摊位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市场交易额(万元) | ||||||||
| 农贸区面积 | 综合区面积 | 合计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项目开工及完工时间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
| 自筹 | 地方配套 | 申请省级扶持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
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性项目支持范围名单
长沙市:芙蓉区 天心区 岳麓区 开福区 雨花区 望城区 浏阳市
株洲市:荷塘区 芦淞区 石峰区 天元区 株洲县 醴陵市
湘潭市:岳塘区 湘潭县 韶山市
衡阳市:珠晖区 雁峰区 南岳区 衡山县 衡东县 祁东县 常宁市
邵阳市:双清区 北塔区 邵东县 邵阳县 新宁县 城步县
岳阳市:岳阳楼区 云溪区 岳阳县 汨罗县 临湘市
常德市:武陵区 鼎城区 安乡县 桃源县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益阳市:资阳区 赫山区 桃江县 安化县
郴州市:苏仙区 嘉禾县 安仁县 资兴市
永州市:零陵区 东安县 道县 蓝山县 新田县
怀化市:洪江区 沅陵县 溆浦县 洪江市
娄底市:新化县 冷水江市
自治州:泸溪县 凤凰县 古丈县 龙山县
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项目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 市场名称 | 项目承办单位 | 市场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市场摊位数(个) | 市场交易额(万元) | 当地政府出台的支持农贸市场建设、运营优惠政策和措施 | |||
| 总面积 | 其中农贸区面积: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 (可附页) | |||||||||
| 市场所在乡镇情况 | 项目时限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
| 名 称 | 常住人口(人)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自筹 | 地方配套 | 省级扶持 | 合计 | ||
示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起始时间 | 项目结束时间 | |||||||||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资金总额: | |||||||||
| 财政拨款: | ||||||||||
| 自有资金: | ||||||||||
| 其他: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绩效目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筑面积 | ||||||||
| 辐射范围 | ||||||||||
| 覆盖人口 | ||||||||||
| 年交易量 | ||||||||||
| 年交易金额 | ||||||||||
| 摊位数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 | |||||||||
| 成本指标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新增年交易量 | ||||||||
| 新增年销售额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增加数 | |||||||||
| 新增税收 | ||||||||||
| 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
| 项目区域公众满意度(%) | ||||||||||
| 填报人: | 单位负责人: | 填报时间: | ||||||||
2014年月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进度表
填报市州(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日
| 市州 | 目标任务数 | 计划投资数(万元) | 已竣工项目 | 已开工项目 | 前期准备阶段项目 | 总体形象进度(%) | |||||
| 个数 | 完成投资额(万元) | 占目标任务(%) | 个数 | 完成投资额(万元) | 占目标任务(%) | 个数 | 占目标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