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
(第27号)
根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现将调整后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密局第18号公告发布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1日
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
(2013年12月调整)
序号 |
海关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1 |
8443311010 |
静电感光式多功能一体加密传真机(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
台 |
2 |
8443319020 |
其他多功能一体加密传真机(兼有打印、复印中一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 |
台 |
3 |
8443329010 |
其他加密传真机(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
台 |
4 |
8517110010 |
无绳加密电话机 |
台 |
5 |
8517180010 |
其他加密电话机 |
台 |
6 |
8517622910 |
光通讯加密路由器 |
台 |
7 |
8517623210 |
非光通讯加密以太网络交换机 |
台 |
8 |
8517623610 |
非光通讯加密路由器 |
台 |
9 |
8543709950 |
密码机、密码卡(不包括数字电视智能卡、蓝牙模块和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密狗)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