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2-29
实施日期 2023-03-01
法律话题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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