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失效]

文章来源:铁道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部门 铁道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08]155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2008-06-23
实施日期 2008-07-01
法律话题 交通运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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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1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连锁反应。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 道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类别

运价号

基价1

基价2

单位

标准

单位

标准

整车

1

元/吨

5.70

元/吨公里

0.0336

2

元/吨

6.40

元/吨公里

0.0378

3

元/吨

7.60

元/吨公里

0.0435

4

元/吨

9.60

元/吨公里

0.0484

5

元/吨

10.40

元/吨公里

0.0549

6

元/吨

14.80

元/吨公里

0.0765

7

元/轴公里

0.2445

机械冷藏车

元/吨

11.50

元/吨公里

0.0790

零担

21

元/10 千克

0.117

元/10 千克公里

0.00055

22

元/10 千克

0.167

元/10 千克公里

0.00075

集装箱

1吨箱

元/箱

10.10

元/箱公里

0.0369

20英尺箱

元/箱

219.00

元/箱公里

1.0374

40英尺箱

元/箱

429.80

元/箱公里

1.6374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40元/吨、基价2为0.0305元/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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