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文章来源: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效力级别 经济特区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4-29
实施日期 2009-04-29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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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2009年4月29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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