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

文章来源: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效力级别 经济特区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7-31
实施日期 2010-08-01
法律话题 投资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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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7月31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

(2010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1年3月16日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自2010年8月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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