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文章来源: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审计署;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发布部门 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审计署;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发布文号 计价格[1998]221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8-11-05
实施日期 1998-11-05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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