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冠名定额发票使用问题的批复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税总函[2013]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1-08
实施日期 2013-01-08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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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冠名定额发票使用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3〕5号 2013年1月8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冠名定额发票跨省市使用的请示》(青地税发〔2012〕1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世园会)门票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指定门票销售商方式销售,为保证世园会的顺利召开,经研究,同意世园会执委会在各地指定的门票销售商销售世园会门票时开具冠名定额发票。该定额发票的面额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票样附后)。世园会结束,冠名定额发票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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