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样本的函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6]38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登记证件样本的函

(国税函[2006]385号 2006年4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要求,现将新的税务登记证件样本、印制模板的胶片和产品质量工艺技术标准的光盘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标准并参照总局的方式组织印制、下发,确保税务登记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