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18号)
《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2015年7月7日
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的决定
为了推动简政放权,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对2009年8月20日省政府第58号令公布的《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名称:“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修改为:“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二、删除第十四条。
三、删除第十八条中“并可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字样。
四、删除第二十条。
文字和条文顺序,依本决定做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