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的决定(2015)

文章来源:甘肃省政府
发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8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7-07
实施日期 2015-07-07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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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18号)

《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2015年7月7日

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的决定

为了推动简政放权,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对2009年8月20日省政府第58号令公布的《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名称:“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修改为:“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二、删除第十四条。

三、删除第十八条中“并可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字样。

四、删除第二十条。

文字和条文顺序,依本决定做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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