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做好2008年先进会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8-06-25
实施日期 2008-06-25
法律话题 商贸服务 ;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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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做好2008年先进会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部属事业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管财[2008]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人选,并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所推荐候选人的《中央国家机关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及有关材料报人事教育司,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赵计海

联系电话:68552601、68552939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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