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农业部2013年度改良种用绵羊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13]7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11-01
实施日期 2013-11-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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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农业部2013年度改良种用绵羊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关税〔201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审核,同意增加农业部2013年度3600只“改良种用的绵羊”免税进口计划,请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及2011年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1〕36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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