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海运国际集装箱中转货运站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交通部(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交通部(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交水发[2000]48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0-09-13
实施日期 2000-09-13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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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企业类型”是指中资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

2.“投资者属性”分为港口经营人、航运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物流经营人、其他等六类。

3.“经营范围”按企业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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