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物资供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1)

文章来源: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部门 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文号 铁财[1996]6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6-07-09
实施日期 1996-07-09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交通运输
产业领域 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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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平均年限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折旧率,乘以各期固定资产净值计算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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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是以固定资产可以使用的年数总和作分母,以当年开始时可以使用的年数作为分子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率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月折旧率

(五)固定资产应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按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应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第七十条 固定资产的修理

一、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应按照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认真编制各类固定资产年度大修理计划和维修计划,作为年度生产财务计划的一部分,经财会部门综合平衡后报企业领导批准下达。各部门不得借口生产任务紧而不按计划进行修理。对修理所需的材料、配件、劳力、资金等要保证,不得挤占挪用。

二、日常维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养护维修要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根据固定资产的拥有量和复杂程度配足管理人员和维修力量,按铁道部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及时消除隐患,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和违章使用,使固定资产保持良好状态,做到安全生产。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操作者要严格按照保养规定进行紧固、润滑、调整、检查维修等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状态和技术要求,会同使用部门及时进行维修,维修后应填写“维修验收记录”。

三、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生产和技术发展的要求,会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大修计划,不断革新挖潜,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现有固定资产使用效能,节约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固定资产大修完毕,应填写“大修工程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财固—13),据以结算大修工程款。大修理费一般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摊销或预提的方法处理。

第七十一条 产权交易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

一、产权交易管理

(一)企业产权进行成批交易活动的,必须报铁道部审核后经国务院批准,方能进行成批产权交易。未履行报批手续的,不准进行交易活动,并不得参加地级以下政府组织的成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活动。

(二)铁路物资供销企业产权转让,首先要征得铁道部同意,属于国家投资部分的产权收入归铁道部。

(三)转让国有企业产权的收入,使用方向要接受铁道部、主管总公司的监督。

(四)严格禁止将国有企业产权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配给个人,不准以赊销方式转让国有企业产权或股权。

(五)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行政领导的责任。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

(一)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

(二)企业转让铁路用地,必须先经铁路用地管理机构审查,并报铁道部批准后,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涉及中外合资或中外合营企业的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出租、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由土地使用者用自有资金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场(土)地使用权未作为中方投资的一部分,应由合资、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交纳使用费。

第七十二条 固定资产内部管理

固定资产是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责任,在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下,授权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具体组织领导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和核算工作,要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责。铁道部和主管总公司有权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但不得直接支配企业法人财产。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核算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使用和维修部门的职责,组织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做到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二、按照铁道部制订的技术管理规程和检修规程的规定,健全技术档案和统计工作,正确记载技术履历簿和固定资产台账,积累技术资料,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的数量、性能和状态,为考核固定资产使用率提供正确数据。加强固定资产的保养维修,使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

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的需要量与调整布局,挖掘设备潜力,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定期分析固定资产的结构和使用情况,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四、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使用情况变动、报废、盈亏等动态,要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及时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变动记录和核算;定期清查固定资产,保证账、卡、物相符;按规定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加强修理费用的管理。

五、按计划完成修理和技术改造任务,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更新及生产能力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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