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委托规定》的决定

文章来源:南昌市政府
发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布文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9-11-13
实施日期 2019-11-13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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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66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委托规定〉的决定》已经2019年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13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委托规定》的决定

为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南昌市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市政府令第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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