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恢复外汇业务的批复
陕西银监局:
你局《关于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恢复外汇业务的请示》(陕银监字[2004]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开办外汇业务的制度、流程存在严重缺陷,部分条款违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目前还不具备开展外汇业务的条件,不同意该公司开办外汇业务。
请你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该公司认真学习信托业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开办外汇业务的各项准备,改善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